云南省信用中心

  • 收录时间:2022/4/24 12:05:41
  • 收录性质:免费
  • 网站分类:云南政府
  • 网站地址:yncredit.yn.gov.cn - 网址正常
  • 站长邮箱:0
  • 站长企鹅:0
  • 收录查询: | 360 | 搜狗 | 百度
  • 网站描述:云南省信用中心-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是市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和公众的信用信息公开公示门户,是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主要窗口,主要使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对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网站以政府部门数据为依托,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广泛深入地组织政府系统掌握的信用信息,成为政府和公众、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联系的桥梁,成为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网站由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 友情提示:此页面并非“云南省信用中心”官网,页面内容是由【夸克导航】编录于互联网,只作为展示给用户浏览体验之用;如果有与“云南省信用中心”相关业务事宜,请访问其网站并获取联系方式;【夸克导航】与“云南省信用中心”无任何关系,对于“云南省信用中心”网站中信息,请用户谨慎辨识其真伪及其安全性。
  • 云南政府相关站点

    • 云南省审计厅

      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审计厅是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全省审计业务工作,实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和审计署双重领导体制。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审计厅官网,云南省审计厅网站。
      发布:2022/4/24 11:12:59 | 来访:2022/4/24 11:12:59
    • 云南省住建厅

      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以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的建设厅。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其“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住建厅网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2022/4/24 10:59:02 | 来访:2022/4/24 10:59:02
    • 云南省信访局

      云南省信访局-云南省信访局,云南省信访局网站,云南省信访局官网。云南省信访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1号)、《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7号)精神,云南省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云南省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明正彬。
      发布:2022/4/24 11:33:08 | 来访:2022/4/24 11:33:08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2018年11月22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昆明正式挂牌。
      发布:2022/4/24 11:43:59 | 来访:2022/4/24 11:43:59
    •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厅级。2018年11月26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副省长李玛琳出席挂牌仪式并致辞。现任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黄宏伟。云南省医保局,云南省医保局网站,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4/24 11:37:47 | 来访:2022/4/24 11:37:47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2018年11月9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挂牌,正式对外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显刚和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治忠一起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揭牌。现任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
      发布:2022/4/24 11:23:50 | 来访:2022/4/24 11:23:50
    • 云南省人社厅

      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杨榆坚。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人社厅网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4/24 10:54:23 | 来访:2022/4/24 10:54:23
    •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云南省地方金融局,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2018年11月13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
      发布:2022/4/24 11:28:29 | 来访:2022/4/24 11:28:29
    • 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云南省税务局官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经费开支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属于正厅(局)级国家机关,省局机关内设25个处级机构(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工会、离退休干部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收入规划核算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政策法规处、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稽查局、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务学会、云南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国税务报》社驻云南记者站),下设16个州、市国家税务局,137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和215个税务分局。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原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发布:2022/4/24 11:56:23 | 来访:2022/4/24 11:56:23
    • 云南省民宗委

      云南省民宗委-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八)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九)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十二)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十三)指导州、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24 10:46:38 | 来访:2022/4/24 10: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