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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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00〕19号)精神,组建的。自治区信访局机构列入自治区党委序列,为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宁夏信访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网站。发布:2022/4/25 19:07:20 | 来访:2022/4/25 19:07:20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1978年开始开展研究生教育。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0年2月成为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成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建的地方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官网,宁夏医科大学网站。发布:2022/4/25 19:22:44 | 来访:2022/4/25 19:22:44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位于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在原宁夏艺术学校、宁夏电影学校基础上创建起来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14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9年,学院现占地22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6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副高级职称50余人,双师型教师40余人。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2022/4/25 19:39:25 | 来访:2022/4/25 19:39:25宁夏公安厅
宁夏公安厅-宁夏公安厅,宁夏公安厅网站,宁夏公安厅官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为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区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各市设公安局,各县(市辖区)设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位于银川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成立于1958年10月25日。1958年至1980年曾多次更名,在1980年8月更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延用至今。2017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发布:2022/4/25 18:36:32 | 来访:2022/4/25 18:36:32宁夏民政厅
宁夏民政厅-宁夏民政厅,宁夏民政厅官网,宁夏民政厅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宁夏民政厅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三)拟订自治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标准。负责报自治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六)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七)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八)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十)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发布:2022/4/25 18:37:49 | 来访:2022/4/25 18:37:49宁夏人民检察院
宁夏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辖银川市检察院、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中卫市人民检察院、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和24个县(区)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发布:2022/4/25 19:47:07 | 来访:2022/4/25 19:47:07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前身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局,成立于1959年,是曾隶属中央多个部委垂直管理的驻宁副厅级事业单位。2000年12月,中央部委机构改革,移交地方管理。2001年4月,更名为自治区设备招标局,升格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更名为自治区招标局(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管理。2008年12月,更名为自治区招标管理服务局,2011年12月,更名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站,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官网。发布:2022/4/25 19:15:02 | 来访:2022/4/25 19:15:02宁夏国资委
宁夏国资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2号),制定本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为正厅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宁夏国资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4/25 18:59:38 | 来访:2022/4/25 18:59:38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2021年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宁夏乡村振兴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网站。发布:2022/4/25 19:06:03 | 来访:2022/4/25 19:06:03宁夏司法厅
宁夏司法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职责:(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立法协调。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四)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翻译、审定自治区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对外合同、框架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负责自治区政府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区政府部门和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七)指导、监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和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地级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十二)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发布:2022/4/25 18:39:06 | 来访:2022/4/25 18: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