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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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描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其他院区分别位于银川高新开发区宁安东巷,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769号,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长城花园南区小区内营业房13号、30号。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等职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区疑难重症诊治的中心,先后荣获“全国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 “医院改革创新奖”等称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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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政府相关站点

    •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ningxia polytechnic)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职业教育园区,是自治区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为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42所高校成员单位之一,全国文明单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发布:2022/4/25 19:24:01 | 来访:2022/4/25 19:24:01
    • 宁夏政协网

      宁夏政协网-宁夏政协,宁夏政协网,宁夏政协委员会。
      发布:2022/4/25 19:44:33 | 来访:2022/4/25 19:44:33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成立于2010年,与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秘书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分会一套机构、三块牌子。主要负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分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秘书处日常工作,“中阿博览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活动的会务展务、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协调服务等方面工作。宁夏博览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网站。
      发布:2022/4/25 19:41:59 | 来访:2022/4/25 19:41:59
    • 宁夏应急管理厅

      宁夏应急管理厅-根据中共中夹办公方《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后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制定本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11月14日,新组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挂牌。宁夏应急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
      发布:2022/4/25 18:54:30 | 来访:2022/4/25 18:54:30
    • 宁夏交通运输厅

      宁夏交通运输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发展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改革工作。(二)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指导国道、省道及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造价、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指导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管理工作。(四)负责管辖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五)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营工作。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营运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七)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八)负责协调自治区交通战备工作。(九)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宁夏交通运输厅,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
      发布:2022/4/25 18:46:48 | 来访:2022/4/25 18:46:48
    •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2021年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宁夏乡村振兴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网站。
      发布:2022/4/25 19:06:03 | 来访:2022/4/25 19:06:03
    • 宁夏农业农村厅

      宁夏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组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牧厅的职责,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自治区财政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农田整治项目、自治区水利厅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
      发布:2022/4/25 18:49:22 | 来访:2022/4/25 18:49:22
    •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政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制定本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是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厅级。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发布:2022/4/25 19:09:54 | 来访:2022/4/25 19:09:54
    • 宁夏人社厅

      宁夏人社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发布:2022/4/25 18:41:40 | 来访:2022/4/25 18:41:40
    • 宁夏财政厅

      宁夏财政厅-宁夏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主要职责:(一)拟订自治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制订自治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承担自治区交办的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三)承担自治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自治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自治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五)负责制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县(区)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自主发行、偿还、监管职责。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实施税制改革工作。(六)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分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管理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制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自治区财政支出、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建设投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财政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十)执行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地方债务计划,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处理涉外财务和制订相关协议、协定草案。(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十二)监督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三)拟订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督管理体系,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体系。(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2022/4/25 18:40:23 | 来访:2022/4/25 18: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