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农村局

  • 收录时间:2022/4/27 14: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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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农业农村局

      新疆农业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网站。
      发布:2022/4/27 14:33:04 | 来访:2022/4/27 14:33:0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2022/4/27 15:03:28 | 来访:2022/4/27 15:03:2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师及主要行业的规划,研究、协调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兵团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提出促进兵团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三)负责汇总分析兵团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及自治区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兵团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兵团企业上市工作。(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兵团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和兵团财政投资以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兵团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兵团重大项目的协调以及稽察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协调兵团辖区内铁路建设事宜;指导和协调兵团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兵团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六)推进兵团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兵团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团场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业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研究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兵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兵团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重大利用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等特殊经济区和开放地区的设立、规划和建设。(八)承担组织编制兵团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垦区协调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兵团城镇化发展;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九)承担兵团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兵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棉花、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储备;负责兵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定购粮油、储备粮油收购任务的实施。(十)负责兵团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兵团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兵团全社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协调生态建设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兵团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十二)组织编制兵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三)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27 15:12:20 | 来访:2022/4/27 15:12:20
    • 新疆纪委监委

      新疆纪委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2018年1月2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副书记孔星隆和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邵峰共同为兵团监察委员会揭牌;兵团党委副书记孔星隆宣布兵团监察委员会成立;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组织部部长刘见明主持揭牌仪式。兵团14个师(市)监察委员会也于1月27日完成挂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2022/4/27 14:34:20 | 来访:2022/4/27 14:34:2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建于1954年,是兵团的一个行政工作部门。根据党中央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编委关于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兵团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章、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管理兵团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三)指导和管理兵团学历教育及考试招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指导协调兵团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五)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六)指导兵团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七)拟定兵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相关政策,负责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八)管理兵团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出国留学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九)负责兵团语言文字工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十)组织实施兵团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一)负责兵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十二)承担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十四)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2022/4/27 15:16:08 | 来访:2022/4/27 15:16:0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是新疆地方政府主管消防管理的政府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网站。
      发布:2022/4/27 14:59:40 | 来访:2022/4/27 14:59:4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网站。1992年,兵团妇联挂牌成立,与兵团工会合署办公。2012年4月,在兵团党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开始单独设置,简称兵团妇联。现内设3个部(处)室:办公室(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妇女儿童发展维权部。
      发布:2022/4/27 15:00:56 | 来访:2022/4/27 15:00:56
    •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兵团党政部门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官网,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网站。
      发布:2022/4/27 15:17:24 | 来访:2022/4/27 15:17:24
    • 新疆公安局

      新疆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公安机关实行兵(兵团公安局)、师(师公安局)、垦区(垦区公安局)三级建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研究拟定兵团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指导、监督兵团公安工作。(二)指导并参与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突出事件。(三)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秩序、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四)管理、协调、处理兵团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五)指导、管理兵团辖区内防火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工作。(六)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对兵团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七)指导兵团范围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八)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制业务建设。(九)指导兵团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十)指导兵团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十一)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兵团党委、兵团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27 14:38:08 | 来访:2022/4/27 14:38:08
    • 新疆医疗保障局

      新疆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定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人身意外伤害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兵团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二)拟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兵团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三)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贯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四)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五)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六)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拟订疆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八)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九)职能转变。兵团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全覆盖、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与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兵团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发布:2022/4/27 14:41:56 | 来访:2022/4/27 14: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