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局

  • 收录时间:2022/4/27 14: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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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描述:新疆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公安机关实行兵(兵团公安局)、师(师公安局)、垦区(垦区公安局)三级建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研究拟定兵团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指导、监督兵团公安工作。(二)指导并参与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突出事件。(三)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秩序、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四)管理、协调、处理兵团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五)指导、管理兵团辖区内防火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工作。(六)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对兵团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七)指导兵团范围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八)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制业务建设。(九)指导兵团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十)指导兵团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十一)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兵团党委、兵团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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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政府相关站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建于1954年,是兵团的一个行政工作部门。根据党中央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编委关于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兵团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章、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管理兵团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三)指导和管理兵团学历教育及考试招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指导协调兵团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五)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六)指导兵团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七)拟定兵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相关政策,负责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八)管理兵团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出国留学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九)负责兵团语言文字工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十)组织实施兵团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一)负责兵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十二)承担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十四)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2022/4/27 15:16:08 | 来访:2022/4/27 15:16:0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分析预测兵团财政经济形势,提出兵团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拟订兵团财政财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制度;拟订兵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三)建立兵师团三级预算管理体制。(四)编制兵团及兵团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负责兵团辖区内税政管理权;指导兵团纳税单位依法纳税;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兵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七)管理兵团公共支出及民兵事业费支出。(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兵团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九)从财政职能方面参与兵团的经济运行、政府投资、经济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经济安全的管理工作。(十)负责兵团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兵团金融发展,对金融企业和政策性金融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兵团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制定PPP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兵团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世界银行贷款及其他外国政府贷款的担保、回收、偿还及监督管理工作。(十二)贯彻国家强农惠农各项财政政策;研究兵团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十三)负责兵团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师团财政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兵团会计管理和会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十四)负责兵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兵团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十六)负责兵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财政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十七)负责监督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预算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十八)负责兵团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十九)负责兵团直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二十)负责兵团财政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二十一)负责兵团财政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二十二)负责兵团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二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二十四)负责承接自治区行政授权工作。(二十五)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它事项。
      发布:2022/4/27 14:49:32 | 来访:2022/4/27 14:49:32
    • 新疆商务局

      新疆商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官网。
      发布:2022/4/27 14:36:52 | 来访:2022/4/27 14:36:5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厅字〔2019〕4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9〕14号),兵团水利局是兵团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发布:2022/4/27 15:13:36 | 来访:2022/4/27 15:13:36
    • 新疆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疆工业和信息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2022/4/27 14:35:36 | 来访:2022/4/27 14:35:36
    • 新疆农业农村局

      新疆农业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网站。
      发布:2022/4/27 14:33:04 | 来访:2022/4/27 14:33:0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办门户网站
      发布:2022/4/27 15:02:12 | 来访:2022/4/27 15:02:1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主要职责:(一)承担城镇家庭住房保障的相关职责。拟订兵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兵团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监督各师市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兵团情况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兵团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定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兵团城镇体系规划和跨区域专项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兵团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权属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兵团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七)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供水、供气、供热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兵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团场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团场城镇和连队居住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团镇规划编制、连队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团场城镇和连队居住区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兵团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对兵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指导震后重建工作。(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指导;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十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兵团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四)负责兵团驻乌各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十五)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十六)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27 15:06:00 | 来访:2022/4/27 15:06:0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
      发布:2022/4/27 15:07:16 | 来访:2022/4/27 15:07:16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部门,负责拟定兵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兵团司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定兵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兵团范围内的依法治理工作。(三)指导和管理兵团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监督法律服务的各项业务活动。(四)指导兵团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戒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指导和管理兵团仲裁机构。(六)指导和管理兵团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七)负责兵团戒毒工作。(八)负责兵团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工作。(九)指导兵团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指导兵团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兵团国家司法考试的管理工作;对司法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十)指导兵团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十一)负责局直属机关的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27 14:45:44 | 来访:2022/4/27 14: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