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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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描述:新疆文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研究拟订兵团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二)统筹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起草兵团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落实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兵团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兵团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兵团全域旅游。(四)指导管理兵团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产品,推动艺术繁荣发展。(五)推进兵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公共文化中的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重点推进南疆师市以及边境团场和贫困团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建设和发展。(六)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拟订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标准,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七)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资融资体系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扶贫。指导兵团打造独特军垦文化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构建重要旅游目的地。负责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八)规范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管理,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九)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十)统筹规划兵团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兵团竞技体育发展,培养优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兵团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兵团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十一)负责对兵团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兵团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兵团电视剧创作生产和行业发展。监督管理、审查兵团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兵团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督兵团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兵团辖区接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秩序的监管。负责推进兵团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同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十二)负责对兵团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指导,推进兵团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兵团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十三)统筹兵团文物工作,负责兵团文物保护、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以及宣传教育等。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十四)负责兵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兵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十五)指导、管理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十六)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七)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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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政府相关站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师及主要行业的规划,研究、协调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兵团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提出促进兵团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三)负责汇总分析兵团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及自治区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兵团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兵团企业上市工作。(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兵团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和兵团财政投资以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兵团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兵团重大项目的协调以及稽察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协调兵团辖区内铁路建设事宜;指导和协调兵团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兵团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六)推进兵团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兵团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团场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业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研究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兵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兵团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重大利用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等特殊经济区和开放地区的设立、规划和建设。(八)承担组织编制兵团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垦区协调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兵团城镇化发展;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九)承担兵团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兵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棉花、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储备;负责兵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定购粮油、储备粮油收购任务的实施。(十)负责兵团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兵团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兵团全社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协调生态建设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兵团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十二)组织编制兵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三)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27 15:12:20 | 来访:2022/4/27 15:12:2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网站。
      发布:2022/4/27 14:48:16 | 来访:2022/4/27 14:48:16
    • 新疆公安局

      新疆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公安机关实行兵(兵团公安局)、师(师公安局)、垦区(垦区公安局)三级建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研究拟定兵团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指导、监督兵团公安工作。(二)指导并参与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突出事件。(三)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秩序、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四)管理、协调、处理兵团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五)指导、管理兵团辖区内防火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工作。(六)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对兵团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七)指导兵团范围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八)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制业务建设。(九)指导兵团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十)指导兵团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十一)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兵团党委、兵团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27 14:38:08 | 来访:2022/4/27 14:38:0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部门,负责拟定兵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兵团司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定兵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兵团范围内的依法治理工作。(三)指导和管理兵团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监督法律服务的各项业务活动。(四)指导兵团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戒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指导和管理兵团仲裁机构。(六)指导和管理兵团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七)负责兵团戒毒工作。(八)负责兵团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工作。(九)指导兵团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指导兵团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兵团国家司法考试的管理工作;对司法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十)指导兵团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十一)负责局直属机关的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4/27 14:45:44 | 来访:2022/4/27 14:45:4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厅字〔2019〕4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9〕14号),兵团水利局是兵团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发布:2022/4/27 15:13:36 | 来访:2022/4/27 15:13:36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2022/4/27 15:03:28 | 来访:2022/4/27 15:03:2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分析预测兵团财政经济形势,提出兵团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拟订兵团财政财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制度;拟订兵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三)建立兵师团三级预算管理体制。(四)编制兵团及兵团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负责兵团辖区内税政管理权;指导兵团纳税单位依法纳税;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兵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七)管理兵团公共支出及民兵事业费支出。(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兵团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九)从财政职能方面参与兵团的经济运行、政府投资、经济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经济安全的管理工作。(十)负责兵团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兵团金融发展,对金融企业和政策性金融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兵团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制定PPP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兵团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世界银行贷款及其他外国政府贷款的担保、回收、偿还及监督管理工作。(十二)贯彻国家强农惠农各项财政政策;研究兵团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十三)负责兵团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师团财政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兵团会计管理和会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十四)负责兵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兵团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十六)负责兵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财政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十七)负责监督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预算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十八)负责兵团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十九)负责兵团直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二十)负责兵团财政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二十一)负责兵团财政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二十二)负责兵团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二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二十四)负责承接自治区行政授权工作。(二十五)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它事项。
      发布:2022/4/27 14:49:32 | 来访:2022/4/27 14:49:3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主要职责:(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兵团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依法提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四)依照法律规定对兵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五)对兵团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报请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六)负责应由兵团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七)负责对兵团各师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提出抗诉。负责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八)负责应由兵团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九)负责应由兵团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十)受理向兵团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十一)对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十二)指导兵团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十三)负责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十四)负责兵团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兵团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兵团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十五)协同兵团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各师党委管理和考核各师分院的副检察长。(十六)领导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十七)规划和指导兵团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兵团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兵团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发布:2022/4/27 15:19:56 | 来访:2022/4/27 15:19:56
    •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兵团党政部门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官网,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网站。
      发布:2022/4/27 15:17:24 | 来访:2022/4/27 15:17:2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建于1954年,是兵团的一个行政工作部门。根据党中央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编委关于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兵团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章、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管理兵团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三)指导和管理兵团学历教育及考试招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指导协调兵团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五)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六)指导兵团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七)拟定兵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相关政策,负责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八)管理兵团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出国留学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九)负责兵团语言文字工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十)组织实施兵团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一)负责兵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十二)承担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十四)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2022/4/27 15:16:08 | 来访:2022/4/27 15: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