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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网站。发布:2022/4/27 14:48:16 | 来访:2022/4/27 14:48:16新疆科学技术局
新疆科学技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发布:2022/4/27 14:31:48 | 来访:2022/4/27 14:31:4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分析预测兵团财政经济形势,提出兵团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拟订兵团财政财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制度;拟订兵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三)建立兵师团三级预算管理体制。(四)编制兵团及兵团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负责兵团辖区内税政管理权;指导兵团纳税单位依法纳税;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兵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七)管理兵团公共支出及民兵事业费支出。(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兵团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九)从财政职能方面参与兵团的经济运行、政府投资、经济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经济安全的管理工作。(十)负责兵团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兵团金融发展,对金融企业和政策性金融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兵团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制定PPP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兵团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世界银行贷款及其他外国政府贷款的担保、回收、偿还及监督管理工作。(十二)贯彻国家强农惠农各项财政政策;研究兵团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十三)负责兵团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师团财政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兵团会计管理和会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十四)负责兵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兵团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十六)负责兵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财政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十七)负责监督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预算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十八)负责兵团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十九)负责兵团直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二十)负责兵团财政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二十一)负责兵团财政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二十二)负责兵团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二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二十四)负责承接自治区行政授权工作。(二十五)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它事项。发布:2022/4/27 14:49:32 | 来访:2022/4/27 14:49: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网站。发布:2022/4/27 14:57:08 | 来访:2022/4/27 14:57:08新疆健康委员会
新疆健康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兵团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九)指导师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一)指导兵团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二)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兵团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职工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职工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发布:2022/4/27 14:40:40 | 来访:2022/4/27 14:40:4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厅字〔2019〕4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9〕14号),兵团水利局是兵团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7 15:13:36 | 来访:2022/4/27 15:13:3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的前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工作管理局(简称劳改局)。1983年11月7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批准筹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工作管理局。1984年1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筹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工作管理局机构和配备劳改工作干部问题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呈送报告。1984年3月16日国务院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调往兵团罪犯急需解决的问题,自治区和兵团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同意兵团组建一支武警队伍,担负对犯人的看押任务,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新疆总队序列;同意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工作管理局(正厅),担负改造罪犯的农一、二、三、六、七、八师设立工作管理处;建立一所培养劳改工作干部的学校。国务院于4月17日批转《会议纪要》,兵团劳改工作管理局正式成立。4月1日印章启用。机关最初办公地点暂设兵团司令部招待所内。1984年4月,兵团劳改局机关成立党组。1988年10月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体育馆路17号。1989年4月,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局委员会成立。1994年12月29日,经国家主席江泽民签令颁布新中国第一部《监狱法》。依据《监狱法》规定,兵团劳改工作管理局于1995年2月10日正式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工作管理局”。发布:2022/4/27 15:11:04 | 来访:2022/4/27 15:11:0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办门户网站发布:2022/4/27 15:02:12 | 来访:2022/4/27 15:02:1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厅字〔2019〕4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9〕14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兵团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7 14:54:36 | 来访:2022/4/27 14: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