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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文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研究拟订兵团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二)统筹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起草兵团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落实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兵团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兵团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兵团全域旅游。(四)指导管理兵团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产品,推动艺术繁荣发展。(五)推进兵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公共文化中的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重点推进南疆师市以及边境团场和贫困团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建设和发展。(六)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拟订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标准,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七)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资融资体系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扶贫。指导兵团打造独特军垦文化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构建重要旅游目的地。负责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八)规范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管理,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九)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十)统筹规划兵团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兵团竞技体育发展,培养优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兵团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兵团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十一)负责对兵团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兵团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兵团电视剧创作生产和行业发展。监督管理、审查兵团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兵团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督兵团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兵团辖区接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秩序的监管。负责推进兵团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同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十二)负责对兵团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指导,推进兵团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兵团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十三)统筹兵团文物工作,负责兵团文物保护、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以及宣传教育等。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十四)负责兵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兵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十五)指导、管理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十六)指导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七)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发布:2022/4/27 14:39:24 | 来访:2022/4/27 14:39:2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法委员会是兵团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兵团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负责研究兵团社会稳定、治安形势及应采取的对策,对一定时期内兵团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兵团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拟制有关工作目标和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加强兵团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政法机关的廉政建设。协助管理兵团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掌握兵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督促落实社会管理各项措施;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布:2022/4/27 14:53:20 | 来访:2022/4/27 14:53:2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组建于1954年,是兵团的一个行政工作部门。根据党中央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编委关于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兵团机关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兵团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章、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管理兵团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三)指导和管理兵团学历教育及考试招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指导协调兵团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工作。(五)指导兵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兵团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六)指导兵团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七)拟定兵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相关政策,负责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八)管理兵团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出国留学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九)负责兵团语言文字工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十)组织实施兵团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一)负责兵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十二)承担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十四)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布:2022/4/27 15:16:08 | 来访:2022/4/27 15:16:0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传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传部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传部网站。发布:2022/4/27 14:44:28 | 来访:2022/4/27 14:44:2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网站。1992年,兵团妇联挂牌成立,与兵团工会合署办公。2012年4月,在兵团党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女联合会开始单独设置,简称兵团妇联。现内设3个部(处)室:办公室(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妇女儿童发展维权部。发布:2022/4/27 15:00:56 | 来访:2022/4/27 15:00:5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师及主要行业的规划,研究、协调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兵团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提出促进兵团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三)负责汇总分析兵团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及自治区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兵团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兵团企业上市工作。(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兵团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和兵团财政投资以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兵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兵团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兵团重大项目的协调以及稽察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协调兵团辖区内铁路建设事宜;指导和协调兵团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兵团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六)推进兵团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兵团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团场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业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研究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兵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兵团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重大利用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等特殊经济区和开放地区的设立、规划和建设。(八)承担组织编制兵团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垦区协调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兵团城镇化发展;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九)承担兵团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兵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棉花、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储备;负责兵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定购粮油、储备粮油收购任务的实施。(十)负责兵团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兵团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兵团全社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协调生态建设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兵团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十二)组织编制兵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三)承办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7 15:12:20 | 来访:2022/4/27 15:12:2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于1983年,1983年12月13日至15日,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会议制定通过了《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59人,成立了文学、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5个文艺家协会。1989年12月13日至1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召开第二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兵团文联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了文联章程。选举产生了兵团文联第二届委员会,新成立协会4个,兵团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杂技艺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电视艺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等9个协会进行了换届。发布:2022/4/27 15:04:44 | 来访:2022/4/27 15:04:44新疆健康委员会
新疆健康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兵团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九)指导师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一)指导兵团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二)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兵团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职工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职工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发布:2022/4/27 14:40:40 | 来访:2022/4/27 14:40:40新疆医疗保障局
新疆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定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人身意外伤害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兵团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二)拟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兵团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三)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贯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四)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五)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六)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拟订疆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八)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九)职能转变。兵团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全覆盖、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与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兵团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发布:2022/4/27 14:41:56 | 来访:2022/4/27 14:41:5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厅字〔2019〕4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9〕14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兵团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厅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7 14:54:36 | 来访:2022/4/27 14: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