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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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事处
香港海事处-香港海事处,香港海事处官网,香港海事处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处以海事处处长为首,负责中国香港一切航行事务和所有等级、类型船只的安全标准。香港海事处职能:香港港口与别不同之处在于并无港务局,以负责一切港口基本设施和港务监督。 大部分港口设施均由私营机构拥有、经营,政府干预微乎其微。使命宣言是「同心协力,促进卓越海事服务」,主要职能如下:促进香港水域内船舶航行、客货运输安全快捷。确保在香港注册、领牌和使用香港水域的船只,均符合国际和本地的安全、海上环保标准。管理香港船舶注册、订立符合国际公约规定的政策、标准和法例。确保在香港注册、领牌和使用香港水域的船只所聘用的海员均符合国际和本地规定的资格,并规管香港海员注册和聘用等事务。履行香港应有的国际责任,协调海上搜救行动,并确保行动符合国际公约所订标准。对付香港水域内的油污、收集船只产生的垃圾和清理香港水域内特定范围的漂浮垃圾。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提供并保养大量政府船只,配合各部门的需要。发布:2022/4/27 15:33:02 | 来访:2022/4/27 15:33:02香港保安局
香港保安局-保安局(Security Bureau,SB)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长领导下的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决策机构。专责维持治安、出入境、海关管制、协助罪犯改过自新、协助滥用药物者戒毒,以及提供可靠的消防及紧急救援服务等。发布:2022/4/27 16:45:37 | 来访:2022/4/27 16:45:37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英语: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UGC)是香港特区政府辖下,为全港八家大专院校开支拨款非法定的独立咨询团体,于1965年10月成立。委员会并无任何法定或行政的权力,所有委员由政府行政长官委任。发布:2022/4/27 16:28:52 | 来访:2022/4/27 16:28:52香港的水务署
香港的水务署-香港的水务署是一个负责香港的供水事宜的政府部门,隶属香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水务署负责兴建及管理香港的各项水务设施,其中包括:引水道、引水隧道、水塘、滤水厂、抽水站、配水库及水管等。水务署亦为运作和保养所有香港的引水道、入水口、水塘、抽水站、滤水厂、配水库、输水主干喉管及地区分配喉管,去确保供水到各用户。发布:2022/4/27 15:53:08 | 来访:2022/4/27 15:53:08机电工程署
机电工程署-机电工程署,机电工程署官网,机电工程署网站。机电工程署在中国香港肩负着双重职责:作为电力、气体、升降机及自动梯及其他有关机电安全方面的规管及执法机构;同时亦为本港其他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提供机电工程方案和服务。发布:2022/4/27 15:48:40 | 来访:2022/4/27 15:48:40香港渠务署
香港渠务署-香港特别行政区渠务署(英语:Drainage Services Department,简称DSD)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属下的部门,原隶属环境运输及工务局,2007年7月1日决策局重组后划入新成立的发展局,专责香港的防洪及污水处理,并负责相关的渠务工程和管理污水处理厂。现任渠务署署长是陈志超,副署长是徐伟。渠务署的前身,是于1890年成立的渠务办事处,当时隶属于港英政府的工务局。1964年,渠务办事处与负责路政管理的马路部合并为马路渠务部。1969年,当时的马路渠务部分拆成负责全港排水管理的渠务部和负责路政管理的马路部(即现时的路政署),为当时的工务局土木工程科属下的部门。1989年,当时负责渠务的渠务部正式改组为现时渠务署,成为布政司署下属工务科(1997年改为隶属工务局)的一个政府职能管理部门。2002年7月1日,问责制正式实施,渠务署成为当时新的决策局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属下的部门。发布:2022/4/27 15:47:33 | 来访:2022/4/27 15:47:33香港警务处
香港警务处-香港警务处(简称警务处;英语:Hong Kong Police Force,简称:HKPF),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的纪律部队。香港主权移交前的港英警察部门成立于1844年5月1日,最初称为香港警察队。香港第一间警察局名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于荷李活道太平山区差馆上街。香港主权移交予中国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警察部门改用现名,香港警务处处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现任香港警务处处长为萧泽颐。2021年4月29日,中国军视网报道警务处展示中式队列画面。发布:2022/4/27 16:52:19 | 来访:2022/4/27 16:52:19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英文名: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行政部门的总称,可简称为香港特区政府、特区政府或中国香港政府。于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时成立,取代原英国殖民地时期的香港政府。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后,同日香港特区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2017年4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布国务院第678号令,任命林郑月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职。发布:2022/4/27 16:13:14 | 来访:2022/4/27 16:13:14香港法律援助署
香港法律援助署-香港法律援助署是香港政府部门之一,简称为「法援署」,负责为香港市民提供法律援助。香港法律援助署成立于1970年10月28日。成立之初,只有数名员工,至2000年,职员人数已增至约六百名。香港法律援助署成立目的是致力于:确保所有符合资格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士不会因欠缺经济能力而没法寻求公义。维持高水准的专业工作表现和操守。培养并维系一支精益求精、积极进取、训练有素及尽忠职守的工作队伍。与法律界人士维持紧密合作和联系,共同达成本署抱负。使法援工作尽量配合社会需求。发布:2022/4/27 16:21:03 | 来访:2022/4/27 16:2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