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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
澳门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职能: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的监管制度进行检视,并推动相应的立法工作及跟进完善措施。发布:2022/4/27 17:48:27 | 来访:2022/4/27 17:48:27澳门行政法务司
澳门行政法务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并负责制定行政法务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特区政府部门机构。发布:2022/4/27 17:52:24 | 来访:2022/4/27 17:52:24澳门检察长办公室
澳门检察长办公室-澳门检察长办公室,澳门检察长办公室官网,澳门检察长办公室网站。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司法组织纲要法》,澳门设有两个独立的司法机关,分别是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和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院。《基本法》第九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发布:2022/4/27 19:02:11 | 来访:2022/4/27 19:02:11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
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官网,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网站。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葡文: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Solos, Obras Públicas e Transportes, DSSOP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公共行政机关,范畴包括:城市规划、基础建设、基本服务、土地管理及使用、交通及陆上运输等……土地工务运输局前身为工务部门的“工务局”。发布:2022/4/27 18:45:04 | 来访:2022/4/27 18:45:04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
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官网,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网站。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由行政法务司监督,职能:提供司法及法律领域的专业培训。职能:提供司法及法律领域的专业培训。性质:公共专业教学机构,享有学术及教学自主权。发布:2022/4/27 18:00:18 | 来访:2022/4/27 18:00:18澳门驻北京办事处
澳门驻北京办事处-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直属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驻北京的办事机构。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职责: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央人民政府及内地的关系上,协助行政长官统筹工作;开展与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于北京的办事处的联络工作;向内地宣传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及文化现状,以及发展双方的旅游、文化交流,尤其是推广澳门作为旅游目的地;根据行政长官的指示,在经济、贸易、旅游、文化、培训领域,为推动交流和合作,与内地相关部门发展联络、咨询和商讨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提供后勤及资讯协助;协助在北京或内地其他地方工作、到当地公干或接受培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工作人员,或到当地参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当局负责的培训或其他类型活动的非公务员或服务人员的人士;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行政长官指派的其他特别工作或计划。发布:2022/4/27 17:49:46 | 来访:2022/4/27 17:49:46澳门特别行政区邮政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邮政局-中国澳门邮政事业始于1825年,第一个邮局设于1869年6月,首次发行澳门邮票始于1884年3月,约有200年历史,1800年,澳门已有“海邮服务”,第一个邮局(海邮局)设于1869年。1798年开始的海邮服务一直运作至1884年正式生效的“澳门邮政服务临时指引”为止。澳门邮政从此便依照国际公约管理邮政业务,亦于同年3月1日发出首枚邮票“皇冠”,本澳的邮政历史便在这样的背景下揭开了新一页。发布:2022/4/27 18:51:39 | 来访:2022/4/27 18:51:39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保安司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内部保安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实体,其司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地址为中国澳门兵营斜巷。发布:2022/4/27 18:18:44 | 来访:2022/4/27 18:18:44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
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简称保安高校,是澳门保安司辖下的一个培训部门,亦是本地区一所高等教育机构。通过七月四日第五七/八八/M号法令而成立的保安高校,其宗旨是为澳门保安部队培训警官或消防官,以纳入各部队之编制;另外,保安高校亦负责保安部队各个职程的培训工作。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官网,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网站。发布:2022/4/27 18:29:16 | 来访:2022/4/27 18:29:16澳门政府法务局
澳门政府法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以下简称“法务局”)负责管理总体法务政策方面的研究及技术辅助工作,执行法律草拟、法律翻译及法律推广方面的特定政策,亦负责未成年人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教育制度及社会重返方面的组织及运作,以及登记与公证机关、私人公证员的统筹及辅助工作。法务局亦负责对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以及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员会的运作提供辅助;此外,还负责对澳门发出的公文件作出认证,以便有关文件于《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使用及产生效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之职责为:(一) 协助制定法务政策;(二) 负责编制或协助编制属行政长官及政府权限的法律提案、规范性文件或其他须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文件的草案;(三) 根据上级指示,翻译上项所指草案及被要求翻译的其他草案;(四) 统筹法律翻译事务,研究并建议采取措施,使(二)项所指草案内使用的法律技术词汇统一;(五) 促进及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信息的提供及推广工作;(六) 在本身职责范围内,与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及其他实体合作;(七) 负责登记与公证机关的行政及财政管理;(八) 在登记与公证机关以及私人公证员范围内制定规章,并作出技术指导及监管;(九) 负责未成年人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教育制度及社会重返方面的组织与运作;(十) 促使执行有权限法院所命令采取的司法措施;(十一) 根据有关法例的规定,监管由机构进行之自愿仲裁的运作;(十二) 根据行政长官的指示,执行以上各项未列举的其他工作,但此等工作按其性质须属于法务局一般职责范围内。发布:2022/4/27 17:55:02 | 来访:2022/4/27 17:5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