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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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气象局
福州市气象局-福州市气象局成立于1983年10月,是中央直属正处级垂直管理单位,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福州市气象部门人员编制141名,福州市气象局本部53名。市局在职干部职工42人,在职党员27人。发布:2022/4/28 12:55:25 | 来访:2022/4/28 12:55:25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市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域、海岛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4/28 12:47:07 | 来访:2022/4/28 12:47:07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福州市政府职能部门,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更名而来。吴晓杰: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发布:2022/4/28 12:30:31 | 来访:2022/4/28 12:30:31福州市公路局
福州市公路局-福州市公路局是承担着福州市专养公路养护、建设和管理任务的事业单位,下辖九个县(市)公路分局和福州公路设计室、排下应急物资仓库以及主营公路养护、建设、监理设计、公路物资贸易、沥青储运及绿化交通工程等13个经济实体。全局现有专养公路里程1889公里。其中,国道249公里、省道437公里、县道1043公里,乡道160公里。现有职工1816人,其中离(退)休职工852人,在职职工964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2人,各类机械设备350套。发布:2022/4/28 12:58:11 | 来访:2022/4/28 12:58:11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民政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的机构,(加挂“福州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9年3月29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发布:2022/4/28 12:48:30 | 来访:2022/4/28 12:48:30福州市城管
福州市城管-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41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2014〕17号),设立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4/28 12:29:08 | 来访:2022/4/28 12:29:08福州市园林局
福州市园林局-福州市园林中心是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园林工作的职能部门。福州市园林局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并负责检查落实。(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订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三)负责组织审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参与审查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分布的审核认定。(四)负责对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办理绿地占用或临时占用审批手续。(五)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的行业管理;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和养护的规程规范、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六)负责制订园林绿化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组织专业岗位人才的培训;负责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考核和职称评定;组织对园林绿化业务的技术指导,开展园林绿化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七)负责制订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办法;组织园林绿化科技重点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和园囿动物的繁殖研究;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检查和园林绿化成果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并提供咨询、信息等服务。(八)负责组织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调查评估;组织申报风景名胜区;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九)指导、协调区、县(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参与审批或审核区、县(市)园林绿化规划和建成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调整。(十)负责本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一)协调城市园林绿化与市有关方面的关系,组织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8 12:52:39 | 来访:2022/4/28 12:52:39福州市农业局
福州市农业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农业局 [1] ,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4/28 12:36:03 | 来访:2022/4/28 12: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