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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13:24 | 来访:2022/4/29 10:13:24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厦门市岛内筼筜湖畔,现有院干警207人,内设中层机构20个,下辖6个区级检察院。厦门全市检察机关现有在编干警689人,其中市区两级院检察长共有7人,副检察长28人,干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564人,硕士研究生88人,博士研究生1人。2019年7月23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发布:2022/4/29 10:28:48 | 来访:2022/4/29 10:28:48厦门市纪委市监委
厦门市纪委市监委-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是由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2018年1月10日,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重要一步。至此,我市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现任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厦门市纪委书记,厦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明忠。发布:2022/4/29 10:26:00 | 来访:2022/4/29 10:26:00厦门市统计局
厦门市统计局-厦门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包括局机关、统计普查中心、农村信息中心,均属于市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完成国家、省、市统计任务,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厦门市统计局共有3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 个(统计局局机关);事业单位2个(厦门市统计普查中心、厦门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发布:2022/4/29 10:07:48 | 来访:2022/4/29 10:07:48厦门市信访局
厦门市信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是由厦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调整而成,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4/29 10:20:24 | 来访:2022/4/29 10:20:2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此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并优化职责的副厅级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成立。发布:2022/4/29 9:44:00 | 来访:2022/4/29 9:44:00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厦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 〔2018〕40 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9〕4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挂牌成立。发布:2022/4/29 10:16:12 | 来访:2022/4/29 10:16:12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是厦门市政府部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运输行业(不含港口,下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业经济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协调各种交通运输形式,组织拟订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通讯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和组织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生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3、承担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等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控、预测和运行信息发布责任,依法协调解决交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4、承担全市公路、公共交通、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协调全市铁路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安全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5、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和现代物流业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运力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交通运输业及有关服务业的审核、审批、报批与监管等工作。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至全市交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审计;承担交通资金核算中心职责。8、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开发、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及环保、节能工作。9、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责任;拟订和实施本地区交通战备保障计划,建立国防交通保障力量,组织实施本地区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应急交通运输保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及征兵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担道路涉外运输的审批、报批与监管责任;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合资、合作、独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及国(境)外交通运输企业在本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报批与监管工作;归口协调、管理系统对港澳台交通与合作工作。11、归口管理、协调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48:12 | 来访:2022/4/29 9:48:12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商务局,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厦门市商务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商务领域立法工作,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协调商务重大课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二)组织协调涉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境外反垄断及知识产权维权等权益保护工作。(三)指导、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许可证、产地证、加工贸易批件审核;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管理;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四)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台以及自由贸易区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对台经济贸易与劳务合作的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对台经贸的政策、措施,管理和协调民间组织的贸易谈判及对台小额贸易。(五)负责服务贸易及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审批发放;配合商务部应对国外对华出口管制工作。(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政策及计划;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经援等国际合作项目;负责外经贸国别(地区)和多边双边经贸、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理经贸活动中邀请外国人入境及系统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手续;负责多边、双边援助和捐赠工作。(七)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八)负责会议展览业的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议展览产业政策和规划,指导会议展览业的营销推介、调研分析、招展引会工作,负责我市与国内外会议展览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规范会议展览业发展秩序。(九)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工作,研究拟订重要副食品市场运行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重要副食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组织重要副食品(肉类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指导菜篮子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协调处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十)负责成品油市场发展促进,制定厦门市加油站和仓储等成品油经营企业发展规划;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十一)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业信用建设;负责旧货流通、报废汽车拆解以及酒类流通、直销等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十二)负责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内外资吸收利用计划;组织整体投资环境和产业投资对外宣传和推介活动;负责发展与国际双边、多边经济组织和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关系,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活动。(十三)负责内外资项目跟踪落实及相关审核工作;编制市级重点外资和内资项目库;依法审核、审批经商务部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十四)负责协调全市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法规、规划,建立健全大通关工作机制,推动电子口岸建设。(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52:24 | 来访:2022/4/29 9:52:24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我市外事工作重大事项,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我市外事工作。(二)拟订全市外事工作有关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外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外事工作。(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国宾、党宾、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协助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五)根据外交部和市政府授权,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市因公出国工作。审核、审批因公出国任务。签发与管理因公出国证件。管理签证申办(代办)工作。负责我市外国人来华邀请工作。按照授权为外国人办理签证延期及居留手续。负责国际会议的报批工作。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与管理。(六)负责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交流交往与开拓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对外结好工作。(七)负责外国驻厦领事机构的管理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负责外国驻华使馆在厦事务的交涉和处理。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指导开展厦门领事馆区管理工作。(八)负责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和涉外案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厦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统筹协调、指导处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负责处理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协助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厦相关事务,参与在厦外国人管理工作。(九)开展外事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来厦外国记者采访工作。(十)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发布:2022/4/29 10:00:48 | 来访:2022/4/29 1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