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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发布:2022/4/29 9:53:48 | 来访:2022/4/29 9:53:48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成立于2002年初,由原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和厦门市园林风景管理局合并组成,是主管全市市政园林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内设十四个处室、核定人员编制78名。发布:2022/4/29 10:10:36 | 来访:2022/4/29 10:10:36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民政局是在厦门市成立的国家机关机构。(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二)负责对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三)负责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和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安置政策,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市级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调拨、分配、管理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指导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自然灾害保险工作。(五)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六)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七)负责本市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九)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并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侨的婚姻登记及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十)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一)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省、市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38:24 | 来访:2022/4/29 9:38:24厦门市审计局
厦门市审计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59:24 | 来访:2022/4/29 9:59:24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1949年10月17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厦门。在中共厦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厦门市人民防空事业,开始进入新时期。1950年3月15日,厦门市防空委员会成立,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1969年10月成立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79年10月19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及体制编制的规定》,厦门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归政法口。1981年8月30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各级人民防空组织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恢复了人民防空委员会,于1982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厦门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新印章。1989年8月,根据厦府[1989]综288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厦门市民防办公室。1996年,厦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市人防委员会自然撤销。2002年9月,根据厦委办发[2002]108号文,明确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同时又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为一级机构。2012年1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根据厦委办发[2012]25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厦门市民防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2014年9月,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09:12 | 来访:2022/4/29 10:09:12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财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41:12 | 来访:2022/4/29 9:41:12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公安局-1949年10月22日,厦门市公安局在民国路51号(现新华路43号)成立。市公安局成立后,设置了秘书科、人事科、治安行政科、社会科、保安科、司法科等。同年10月,先后成立了思明、开元、厦港、鼓浪屿、禾山、水上等6个分局及16个派出所。当时计有机关干警、勤杂人员及公安武装战士227人,各分局、派出所干警342人,总计569人。“文革”期间,厦门市公安机关受到严重冲击。1967年1月,公安机关瘫痪,公安人员大部分被迫撤离市区,各项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同年2月,市公安机关被军事管制。1968年9月,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0月成立“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政治处保卫组”,取代厦门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三家单位的职能。各区公安机关改为区(县)人民保卫组,各派出所改为人民公社人民保卫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厦门市公安局增加了一批处(科)室、分局和派出所,截至04年,市公安局下设15个内设机构、8个支队、9个基层单位和8个分局、45个派出所,全市现有总警力3826人。发布:2022/4/29 9:37:00 | 来访:2022/4/29 9:37:00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是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市政园林局(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58:00 | 来访:2022/4/29 9:58:00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13:24 | 来访:2022/4/29 10:13:24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91年12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12〕27号),本局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政资产处、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处)、保卫处,另设机关党委。2个下属单位: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厦门人民会堂管理处(正处级事业单位)。发布:2022/4/29 10:21:48 | 来访:2022/4/29 10: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