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厦门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厦门市水利局
厦门市水利局-厦门市水利局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厦门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不含待核销机关事业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发布:2022/4/29 9:49:36 | 来访:2022/4/29 9:49:36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拥军优属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进一步提高全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水平,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政策法规、待遇保障、接收安置、服务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体系建设,营造“从军报国得尊崇、解甲归田受尊重”的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发布:2022/4/29 9:56:36 | 来访:2022/4/29 9:56:36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3.承担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和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5.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职务消费。6.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的研究编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7.按照市委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8.负责向所监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负责企业董事会和派出监事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9.负责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10.依法对区级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11.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02:12 | 来访:2022/4/29 10:02:12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厦门市岛内筼筜湖畔,现有院干警207人,内设中层机构20个,下辖6个区级检察院。厦门全市检察机关现有在编干警689人,其中市区两级院检察长共有7人,副检察长28人,干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564人,硕士研究生88人,博士研究生1人。2019年7月23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发布:2022/4/29 10:28:48 | 来访:2022/4/29 10:28:48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是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45:24 | 来访:2022/4/29 9:45:24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厦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 〔2018〕40 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9〕4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挂牌成立。发布:2022/4/29 10:16:12 | 来访:2022/4/29 10:16:12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商务局,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厦门市商务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商务领域立法工作,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协调商务重大课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二)组织协调涉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境外反垄断及知识产权维权等权益保护工作。(三)指导、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许可证、产地证、加工贸易批件审核;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管理;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四)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台以及自由贸易区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对台经济贸易与劳务合作的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对台经贸的政策、措施,管理和协调民间组织的贸易谈判及对台小额贸易。(五)负责服务贸易及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审批发放;配合商务部应对国外对华出口管制工作。(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政策及计划;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经援等国际合作项目;负责外经贸国别(地区)和多边双边经贸、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理经贸活动中邀请外国人入境及系统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手续;负责多边、双边援助和捐赠工作。(七)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八)负责会议展览业的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议展览产业政策和规划,指导会议展览业的营销推介、调研分析、招展引会工作,负责我市与国内外会议展览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规范会议展览业发展秩序。(九)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工作,研究拟订重要副食品市场运行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重要副食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组织重要副食品(肉类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指导菜篮子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协调处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十)负责成品油市场发展促进,制定厦门市加油站和仓储等成品油经营企业发展规划;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十一)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业信用建设;负责旧货流通、报废汽车拆解以及酒类流通、直销等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十二)负责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内外资吸收利用计划;组织整体投资环境和产业投资对外宣传和推介活动;负责发展与国际双边、多边经济组织和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关系,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活动。(十三)负责内外资项目跟踪落实及相关审核工作;编制市级重点外资和内资项目库;依法审核、审批经商务部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十四)负责协调全市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法规、规划,建立健全大通关工作机制,推动电子口岸建设。(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52:24 | 来访:2022/4/29 9:52:24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1949年10月17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厦门。在中共厦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厦门市人民防空事业,开始进入新时期。1950年3月15日,厦门市防空委员会成立,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1969年10月成立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79年10月19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及体制编制的规定》,厦门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归政法口。1981年8月30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各级人民防空组织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恢复了人民防空委员会,于1982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厦门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新印章。1989年8月,根据厦府[1989]综288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厦门市民防办公室。1996年,厦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市人防委员会自然撤销。2002年9月,根据厦委办发[2002]108号文,明确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同时又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为一级机构。2012年1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根据厦委办发[2012]25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厦门市民防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2014年9月,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09:12 | 来访:2022/4/29 10:09:12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建设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46:48 | 来访:2022/4/29 9: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