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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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水利局
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水利局是漳州市政府下属的职能部门。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漳州市水利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江堤海堤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九)负责重大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十)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41:25 | 来访:2022/4/29 10:41:25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是由原漳州市国家税务局、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漳州市国税局、原漳州市地税局完成合并。发布:2022/4/29 10:56:18 | 来访:2022/4/29 10:56:18漳州市地震局
漳州市地震局-漳州市地震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我市防震事业的职能机构。漳州市地震局为处级建制,人员定编为13人,分人秘科、监测预报科、应急救援科、震害防御科、行政执法科五个科室。 市地震局对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统一的管理,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等各个环节和震灾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监督机制;加强防震减灾信息、指挥系统的建设,提高地震的应急能力, 及时向市政府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提出抗震救灾的对策和建议。 市地震局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行使市政府赋予的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为漳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发布:2022/4/29 10:58:39 | 来访:2022/4/29 10:58:39漳州市红十字会
漳州市红十字会-漳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6年11月,是具有独立法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基层组织551个,团体会员123个,成人会员8969人,青少年会员37345人,志愿者1616人。2006年7月,经中共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市、县(区)红十字会体制及规格调整的通知》(漳委办[2006]76号),正式批准市红十字会办事机构独立设置,由漳州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2007年8月,漳州市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市红十字会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核定市红十字会机关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同年9月市委组织部批准了市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2007年12月28日,市红十字会正式脱离卫生局独立设置;2008年8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漳编〔2008〕55号)明确市红十字会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2009年7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漳州市红十字会机关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2013年5月6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红十字会机关增加事业编制1名。2008年4月28日,漳州市红十字会隆重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会长兰万安、常务副会长李德胜。2019年10月30日,漳州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以通讯方式选举吴卫红为会长、方景伟为常务副会长。近年来,漳州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十大”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开展了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及器官捐献、对外交流交往等工作。发布:2022/4/29 10:59:26 | 来访:2022/4/29 10:59:26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支前双拥工作办公室)的双拥工作职责,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发布:2022/4/29 10:45:20 | 来访:2022/4/29 10:45:20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财政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制定和执行本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发布:2022/4/29 10:36:43 | 来访:2022/4/29 10:36:43漳州市工信局
漳州市工信局-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苏斌钢。发布:2022/4/29 10:32:48 | 来访:2022/4/29 10: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