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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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信局
漳州市工信局-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苏斌钢。发布:2022/4/29 10:32:48 | 来访:2022/4/29 10:32:48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市城市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常务副市长张慧德、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黄启城、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揭牌仪式。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职责,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2022/4/29 10:54:44 | 来访:2022/4/29 10:54:44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是由原漳州市国家税务局、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漳州市国税局、原漳州市地税局完成合并。发布:2022/4/29 10:56:18 | 来访:2022/4/29 10:56:18漳州市红十字会
漳州市红十字会-漳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6年11月,是具有独立法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基层组织551个,团体会员123个,成人会员8969人,青少年会员37345人,志愿者1616人。2006年7月,经中共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市、县(区)红十字会体制及规格调整的通知》(漳委办[2006]76号),正式批准市红十字会办事机构独立设置,由漳州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2007年8月,漳州市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市红十字会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核定市红十字会机关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同年9月市委组织部批准了市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2007年12月28日,市红十字会正式脱离卫生局独立设置;2008年8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漳编〔2008〕55号)明确市红十字会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2009年7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漳州市红十字会机关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2013年5月6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红十字会机关增加事业编制1名。2008年4月28日,漳州市红十字会隆重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会长兰万安、常务副会长李德胜。2019年10月30日,漳州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以通讯方式选举吴卫红为会长、方景伟为常务副会长。近年来,漳州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十大”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开展了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及器官捐献、对外交流交往等工作。发布:2022/4/29 10:59:26 | 来访:2022/4/29 10:59:26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漳州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4/29 10:46:07 | 来访:2022/4/29 10:46:07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是漳州市境内的司法机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职责(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四)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五)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六)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七)对同级侦查机关报请、基层人民检察院呈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核。(八)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九)负责应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十)受理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十一)对下级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十二)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十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协助省级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奖励表彰、基层检察院建设、教育培训、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十四)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协助省级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漳州市委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人员。(十五)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十六)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十七)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和涉台港澳的司法互助工作。(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发布:2022/4/29 11:02:34 | 来访:2022/4/29 11:02:34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于2001年11月28日。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坚持高效、便民、规范、透明、公平、廉洁的服务理念,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成为漳州经济发展和对外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发布:2022/4/29 10:55:31 | 来访:2022/4/29 10: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