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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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市城市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常务副市长张慧德、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黄启城、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揭牌仪式。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职责,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2022/4/29 10:54:44 | 来访:2022/4/29 10:54:44漳州市工信局
漳州市工信局-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苏斌钢。发布:2022/4/29 10:32:48 | 来访:2022/4/29 10:32:48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于2001年11月28日。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坚持高效、便民、规范、透明、公平、廉洁的服务理念,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成为漳州经济发展和对外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发布:2022/4/29 10:55:31 | 来访:2022/4/29 10:55:31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法制科)、海域和海岛管理科、资源环境保护科、渔业管理科、计划统计财务科、渔政渔港监督科、审核审批科、机关党委会、纪检组监察室。发布:2022/4/29 10:50:02 | 来访:2022/4/29 10:50:02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2018年12月27日,漳州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4/29 10:46:07 | 来访:2022/4/29 10:46:07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金融监管工作职责,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和再融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发布:2022/4/29 10:53:57 | 来访:2022/4/29 10:53:57漳州市司法局
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司法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20年1月2日,福建省漳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发布:2022/4/29 10:35:56 | 来访:2022/4/29 10:35:56漳州市外事办公室
漳州市外事办公室-漳州市外事办公室:(一)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决定。(二)研究起草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统筹协调全市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三)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议定事项督查工作。(四)负责组织接待到访我市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五)承担统筹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因公出国以及商务旅行卡有关工作;调查、了解因公出国团组在国外活动情况。(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七)按规定承办邀请外国人入境有关工作。(八)按规定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外国记者有关事务。(九)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十)处置辖区内涉外事(案)件和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处置辖区内的涉外事(案)件,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十一)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十二)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查处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47:41 | 来访:2022/4/29 10:47:41漳州市水利局
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水利局是漳州市政府下属的职能部门。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漳州市水利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江堤海堤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九)负责重大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十)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41:25 | 来访:2022/4/29 10:41:25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于2005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市政府的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漳州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监管范围是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发布:2022/4/29 10:48:28 | 来访:2022/4/29 10: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