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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宗局
漳州市民宗局-漳州市民族宗教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发布:2022/4/29 10:33:35 | 来访:2022/4/29 10:33:35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市公安局下辖芗城、龙文、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4个分局和龙海市局及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平和、南靖、长泰、华安8个县局,设155个派出所(含边防所),全市现有公安民警4361人。发布:2022/4/29 10:34:22 | 来访:2022/4/29 10:34:22漳州市红十字会
漳州市红十字会-漳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6年11月,是具有独立法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基层组织551个,团体会员123个,成人会员8969人,青少年会员37345人,志愿者1616人。2006年7月,经中共漳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市、县(区)红十字会体制及规格调整的通知》(漳委办[2006]76号),正式批准市红十字会办事机构独立设置,由漳州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2007年8月,漳州市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市红十字会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核定市红十字会机关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同年9月市委组织部批准了市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2007年12月28日,市红十字会正式脱离卫生局独立设置;2008年8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漳编〔2008〕55号)明确市红十字会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2009年7月21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漳州市红十字会机关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2013年5月6日,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红十字会机关增加事业编制1名。2008年4月28日,漳州市红十字会隆重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会长兰万安、常务副会长李德胜。2019年10月30日,漳州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以通讯方式选举吴卫红为会长、方景伟为常务副会长。近年来,漳州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十大”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开展了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及器官捐献、对外交流交往等工作。发布:2022/4/29 10:59:26 | 来访:2022/4/29 10:59:26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5、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8、负责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9、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与外事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10、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40:38 | 来访:2022/4/29 10:40:38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2022/4/29 10:43:46 | 来访:2022/4/29 10:43:46漳州市地震局
漳州市地震局-漳州市地震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我市防震事业的职能机构。漳州市地震局为处级建制,人员定编为13人,分人秘科、监测预报科、应急救援科、震害防御科、行政执法科五个科室。 市地震局对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统一的管理,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等各个环节和震灾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监督机制;加强防震减灾信息、指挥系统的建设,提高地震的应急能力, 及时向市政府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提出抗震救灾的对策和建议。 市地震局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行使市政府赋予的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为漳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发布:2022/4/29 10:58:39 | 来访:2022/4/29 10:58:39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漳州市医疗保障局,是漳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应市医疗保障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发布:2022/4/29 10:53:10 | 来访:2022/4/29 10:53:10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商务局-2014年9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闽委办 〔2014〕43号)的通知,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的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发布:2022/4/29 10:42:59 | 来访:2022/4/29 10:42:59漳州市司法局
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司法局是漳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20年1月2日,福建省漳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发布:2022/4/29 10:35:56 | 来访:2022/4/29 10: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