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水利局-泉州市水利局是福建省泉州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泉州市水利局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30 11:06:26 | 来访:2022/4/30 11:06:26泉州市国资委
泉州市国资委-2006年1月21日,泉州市国资委挂牌成立。2011年6月11日,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泉委办〔2011〕109号),泉州市国资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同时,部分调整了职责和内设科室。2019年3月27日,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7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17号),泉州市国资委是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同时,部分调整了职责和内设科室。目前,泉州市国资委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科、考核分配科、监督科、规划发展与企业改革科、党建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发布:2022/4/30 11:11:51 | 来访:2022/4/30 11:11:51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公安局是泉州市政府下属的职能部门,位于中国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下属机构有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设有政治部、干部处等。发布:2022/4/30 10:54:31 | 来访:2022/4/30 10:54:31泉州市监察委员会
泉州市监察委员会-泉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2018年1月11日上午,泉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前期筹备、人员转隶、机构组建等工作任务,进入制度建设、业务运行的关键节点。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郑新聪和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原主任温惠榕共同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揭牌。现任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游宇飞。发布:2022/4/30 11:19:26 | 来访:2022/4/30 11:19:26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泉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以及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调整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调整下放给市辖区。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市知识产权局。2019年12月22日,荣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发布:2022/4/30 11:14:01 | 来访:2022/4/30 11:14:01泉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泉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福建省泉州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30 11:20:31 | 来访:2022/4/30 11:20:31泉州海洋与渔业局
泉州海洋与渔业局-泉州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拟定全市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规划、海洋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协调涉海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3、监督检查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维护生产秩序,保护海洋资源与渔业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发布执法监察公报、通报。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代表国家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承办并组织协调重大权益纠纷,处理涉外渔事案件。4、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工作。组织并监督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依法承办海域勘界相关事宜。5、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海洋环境保护整治规划。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负责海洋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参与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和渔业电讯工作。依法管理与保护全市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依法对全市渔港水域和渔船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渔船安全事故;依法实施渔船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7、负责渔业管理工作。指导养殖业发展,指导、协调深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渔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的规划和建设管理;指导水产品市场与流通信息网络的规划和建设管理。8、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研究拟制海洋与渔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科学技术进步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负责行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和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管理。9、贯彻执行国家海洋与渔业涉外方针政策。开展海洋与渔业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监督执行国家海洋与渔业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协助搞好对台工作,促进泉台海洋与渔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依法处理有关涉外事务。10、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的计划、统计、财务、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市性海洋与渔业社团组织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以及对地方政府的业务指导。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30 11:12:56 | 来访:2022/4/30 11:12:56泉州市科协
泉州市科协-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成立于1986年(1986年晋江地区科协更名而来)。1956年,成立晋江专区科普办事处,孙力生任主任。1960年,晋江专区科协与晋江专署科委合署办公。1963年精简机构,其业务归并专署文教局。1977年12月,恢复成立晋江地区科委,下设科技普及组。1981年2月,恢复成立晋江地区科学技术协会,晋江地区科委副主任何绍先兼任地区科协负责人。1981年7月,刘润生任晋江地区科协专职副主席。发布:2022/4/30 11:30:16 | 来访:2022/4/30 11:30:16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泉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2/4/30 11:09:41 | 来访:2022/4/30 11:09:41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财政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泉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五)按规定提出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六)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七)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订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按规定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三)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30 10:57:46 | 来访:2022/4/30 10: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