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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是由原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原三明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三明市国税局、原三明市地税局完成合并。发布:2022/4/30 13:09:41 | 来访:2022/4/30 13:09:41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并负责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业务进行指导。(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本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五)拟订全市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市容环卫、城市建设档案等行业管理工作;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研究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七)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八)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九)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指导和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指导全市并负责市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建设行政相关项目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十一)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十二)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省外、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30 12:34:02 | 来访:2022/4/30 12:34:02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三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发布:2022/4/30 12:49:32 | 来访:2022/4/30 12:49:32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二、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最新动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协调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帮扶活动,承担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参与起草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指导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制定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八、依法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拟订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做好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对涉台、涉侨、涉外的民间信仰活动进行引导和管理。九、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30 12:21:38 | 来访:2022/4/30 12:21:38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位于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是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国防动员交通战备、交通运输基础建设的主要单位。发布:2022/4/30 12:35:35 | 来访:2022/4/30 12:35:35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三明市政府下设的办事机构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全市人防工作和人防建设。发布:2022/4/30 12:54:11 | 来访:2022/4/30 12:54:11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 2003年4月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中心管理与运行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的部署和要求, 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公共资源管理办机构整合,实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服务,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并于 2007年11月1日 揭牌。新成立的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重要行政服务平台为目标,以“高效、公开、公平、文明”为核心,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实现项目服务、效能建设、绩效评估、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保障工作一体化,将中心建成行政审批服务的高效中心,机关效能建设的推进中心,公共资源管理的规范中心,使中心真正成为三明经济发展的快速通道,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发布:2022/4/30 13:00:23 | 来访:2022/4/30 13:00:23三明市计划生育协会
三明市计划生育协会-三明市计划生育协会:(一)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规划,拟订和实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意见。(二)动员和组织会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工作,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落实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服务的宗旨。(三)组织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动员组织协会会员和协会志愿者,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和优生、优育、优教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四)拓展服务领域,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发动和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促进人口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谋福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文明和谐。(五)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生殖保健、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和信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和水平。(六)组织和教育会员依法参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诉求,开展维权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七)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资金募集和项目救助活动。(八)负责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支持他们根据当地实际开展活动。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九)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与计划生育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布:2022/4/30 13:08:08 | 来访:2022/4/30 13:08:08三明市审计局
三明市审计局-三明市审计局网站以发布政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供便民、惠民服务,沟通政府和公众为己任, 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以及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审党〔2010〕28号),设立三明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4/30 12:46:26 | 来访:2022/4/30 12:46:26三明中华职业教育社
三明中华职业教育社-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于1994年1月21日,是中华职业教育社(1917年5月6日成立)这一具有近百年历史的全国性职业教育团体在三明的地方组织,是由教育界、经济界、科技界从事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人士组成的具有爱国统一战线性质的群众团体。1997年5月,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机构由三明市委编办进行了“三定”,成为全省第一家有正式编制、正常办公经费的设区市职教社,为后来全省各设区市职教社的发展提供了示范作用。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由中共三明市委领导,业务工作归口中共三明市委统战部指导,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目前,全市已建立永安、清流、宁化、将乐、建宁、尤溪6个县级职教社和沙县职教社筹备组。全市共有中华职业教育社团体社员109个、个人社员830人。第一届至第五届社务委员会主任先后由王春水、柳忠武、曾明生担任,社专职副主任先后由黄碧升、朱康元、李永富担任。三明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自成立以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大力推行职业教育,积极促进民办教育,支持和推动创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在开展统战联谊、理论研究、对外交流、建言献策和实施温暖工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近十年来,积极践行“聚智建社、服务立社、创新兴社、奋发强社”的办社理念,凝聚合力,扎实工作,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发布:2022/4/30 13:06:35 | 来访:2022/4/30 13: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