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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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
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1号楼5层西侧。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办公电话:0594-2292359发布:2022/5/1 8:43:51 | 来访:2022/5/1 8:43:51莆田市统计局
莆田市统计局-莆田市统计局是依法设立的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发布:2022/5/1 8:11:27 | 来访:2022/5/1 8:11:27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莆田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城市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制度、规定、方案、办法和意见。(二)负责城市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三)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制定工作规范,推进各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事权法治化、规范化。(四)负责莆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制定数字城管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行。(五)指导各区(管委会)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市管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桥梁、雨水排水、路灯)验收移交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市管道路下的管线工程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开展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建设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协调推进垃圾分类;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实施行业指导、监督,对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进行组织管理。(六)按照省政府批复和市委、市政府的分工,组织各区(管委会)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协调城市管理领域涉及各区(管委会)之间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执法。(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发布:2022/5/1 8:37:51 | 来访:2022/5/1 8:37:51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商务局:(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商务和口岸法规、规章、政策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拟订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六)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市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十)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选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市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莆台、莆港、莆澳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十三)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十四)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组织与实施口岸大通关工作机制、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十五)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组织、承办或审批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1 8:21:03 | 来访:2022/5/1 8:21:03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海洋经济与渔业发展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起草涉及海洋经济与渔业发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2.协调推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开展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指导推动渔业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协调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的产发展。3.推动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等。4.负责编制海洋经济和渔业渔政有关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5.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节能减排,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接分工提出海洋与渔业有关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有关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6.依法监督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 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承担渔业统计监测工作。7.组织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8.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监督管理,组织渔船装备更新改造。监督管理远洋渔业,推动远洋渔业发展。9.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增殖。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评估,研究提出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10.承担我市渔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通讯管理,组织渔船渔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承担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指导监督渔业执法工作等职责。指导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11.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港、渔业船舶(含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渔船涉外涉台事件处理,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12.负责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组织海洋灾害影响评估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13.按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海洋、渔业对外以及以动员港澳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14.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6.职能转变。市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实施海洋强市战略,加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升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水平,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促进渔业产业振兴。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渔政渔港监督,促进渔业生态良性发展。发布:2022/5/1 8:18:39 | 来访:2022/5/1 8:18:39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受莆田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厅双重领导。发布:2022/5/1 8:29:27 | 来访:2022/5/1 8:29:27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财政局是福建省莆田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莆田市财政局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5/1 8:39:03 | 来访:2022/5/1 8:39:03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民政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2022/5/1 8:33:03 | 来访:2022/5/1 8:33:03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水利局-莆田市水利局:(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我市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我市水资源规划和省及我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八)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责。(十一)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负责我市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安定稳定相关工作。(十二)负责有关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发布:2022/5/1 8:17:27 | 来访:2022/5/1 8: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