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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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上级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工作,积极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努力为农村市场经济的繁荣作出贡献。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对社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代表本市供销合作社参加福建省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布:2022/5/1 8:42:39 | 来访:2022/5/1 8:42:39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水利局-莆田市水利局:(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我市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我市水资源规划和省及我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八)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责。(十一)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负责我市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安定稳定相关工作。(十二)负责有关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发布:2022/5/1 8:17:27 | 来访:2022/5/1 8:17:27莆田海事局
莆田海事局-莆田海事局: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申请的受理、初审。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产、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级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布:2022/5/1 8:47:27 | 来访:2022/5/1 8:47:27莆田市统计局
莆田市统计局-莆田市统计局是依法设立的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发布:2022/5/1 8:11:27 | 来访:2022/5/1 8:11:27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下同)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发布:2022/5/1 8:22:15 | 来访:2022/5/1 8:22:15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民政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2022/5/1 8:33:03 | 来访:2022/5/1 8:33:03莆田市发改委
莆田市发改委-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福建省莆田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5/1 8:19:51 | 来访:2022/5/1 8:19:51莆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莆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是直属莆田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使用科、信贷科、稽核信息科5个科室,下设市直属、仙游、涵江、秀屿4个管理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1 8:46:15 | 来访:2022/5/1 8: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