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

  • 收录时间:2022/5/1 8:29:27
  • 收录性质:免费
  • 网站分类:莆田政府机构
  • 网站地址:gaj.putian.gov.cn - 网址正常
  • 站长邮箱:0
  • 站长企鹅:0
  • 收录查询: | 360 | 搜狗 | 百度
  • 网站描述: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受莆田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厅双重领导。
  • 友情提示:此页面并非“莆田市公安局”官网,页面内容是由【夸克导航】编录于互联网,只作为展示给用户浏览体验之用;如果有与“莆田市公安局”相关业务事宜,请访问其网站并获取联系方式;【夸克导航】与“莆田市公安局”无任何关系,对于“莆田市公安局”网站中信息,请用户谨慎辨识其真伪及其安全性。
  • 莆田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 莆田市司法局

      莆田市司法局-莆田市司法局隶属于莆田市,内设机构7个,位于学园中街95号。
      发布:2022/5/1 8:36:39 | 来访:2022/5/1 8:36:39
    •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财政局是福建省莆田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莆田市财政局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2022/5/1 8:39:03 | 来访:2022/5/1 8:39:03
    • 莆田市发改委

      莆田市发改委-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福建省莆田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2022/5/1 8:19:51 | 来访:2022/5/1 8:19:51
    •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莆田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城市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制度、规定、方案、办法和意见。(二)负责城市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三)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制定工作规范,推进各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事权法治化、规范化。(四)负责莆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制定数字城管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行。(五)指导各区(管委会)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市管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桥梁、雨水排水、路灯)验收移交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市管道路下的管线工程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开展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建设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协调推进垃圾分类;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实施行业指导、监督,对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进行组织管理。(六)按照省政府批复和市委、市政府的分工,组织各区(管委会)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协调城市管理领域涉及各区(管委会)之间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执法。(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发布:2022/5/1 8:37:51 | 来访:2022/5/1 8:37:51
    •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下同)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发布:2022/5/1 8:22:15 | 来访:2022/5/1 8:22:15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以及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调整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调整下放给市辖区。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2022/5/1 8:34:15 | 来访:2022/5/1 8:34:15
    •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是莆田市的法律监督机关。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发布:2022/5/1 8:54:39 | 来访:2022/5/1 8:54:39
    • 莆田市人大

      莆田市人大-莆田市人大,莆田市人大官网,莆田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2022/5/1 8:51:03 | 来访:2022/5/1 8:51:03
    • 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上级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工作,积极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努力为农村市场经济的繁荣作出贡献。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对社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代表本市供销合作社参加福建省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2022/5/1 8:42:39 | 来访:2022/5/1 8:42:39
    • 莆田市民宗局

      莆田市民宗局-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委、省政府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全市各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二)研究并组织协调对我市范围内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注意掌握民族、宗教问题的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的意见和建议。(三)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组织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对本市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乡、村的联系,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五)宣传贯彻《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监督并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协调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六)研究分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问题,协助制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和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及措施;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承办参与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资金和社会事业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七)积极开展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调查分析;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开展有关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的涉外事务;组织接待国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宣。(八)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宗教因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数团体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做好海外联谊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九)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培养、教育宗教职业人员,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现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十一)做好对外接待工作,宣传我国的宗教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2022/5/1 8:15:03 | 来访:2022/5/1 8: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