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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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烟草专卖局
南平市烟草专卖局-南平市烟草专卖局是南平市政府主管烟草的政府机构。南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组建于1984年,于2006年底完成母子公司体制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市局(公司)现下辖10个县级局(分公司)和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南平先益物流有限公司2个多元化经营企业,参股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南平海晟连锁商贸公司,有从业人员2243人。发布:2022/5/1 9:37:05 | 来访:2022/5/1 9:37:05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南平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2022/5/1 9:20:35 | 来访:2022/5/1 9:20:35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直属南平市人民政府的副处级事业法人单位 [1] 具体承担南平市直和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内设综合科、计财科、归集使用科、信贷科、审计监督科,各县(市、区)管理部为中心派出机构。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发布:2022/5/1 9:39:17 | 来访:2022/5/1 9:39:17南平市地方海事局
南平市地方海事局-南平市地方海事局(南平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南平市港航管理处)遵循“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服务”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服务优质、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高素质的地方海事、水路运政、港航管理和船舶检验队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近年来,四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被交通部授予第七批全国海事系统文明达标单位,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九届、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市海事行政服务中心被交通部海事局评为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发布:2022/5/1 9:31:35 | 来访:2022/5/1 9:31:35南平市林业局
南平市林业局-南平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林业发展相关规划,拟订全市林业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发布:2022/5/1 9:27:11 | 来访:2022/5/1 9:27:11南平市国资委
南平市国资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位于南平市汇丰大楼三层(市八一路338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监管所监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发布:2022/5/1 9:26:05 | 来访:2022/5/1 9:26:05南平市科技局
南平市科技局-南平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具体政策和措施;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部门、县(市、区)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研究制订全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管理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加强重大共性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规范运行。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负责全市星火计划制定并推广实施,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参与研究制定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参与科技特派员管理。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除商标权外)的工作。促进科技资源、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归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工作,负责民营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核定及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我市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承办科技出国任务和人员的报批。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学普及、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档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源、防震减灾等社会发展事业的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推动科技兴县(市、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贸、科技扶贫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1 9:06:17 | 来访:2022/5/1 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