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是南平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局。发布:2022/5/1 9:13:59 | 来访:2022/5/1 9:13:59南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南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南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联系、团结我市广大老年人的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老年人健康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南平市体育总会的单位成员。在政府和体育、民政部门的领导、监督下,与老龄工作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开展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是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与纽带。发布:2022/5/1 9:43:41 | 来访:2022/5/1 9:43:41南平市人民检察院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是福建省南平市司法机关。1950年12月,中共建阳地委、南平地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构问题的指示》,分别成立福建省人民检察署建阳专区分署和南平专区分署。1954年12月15日,根据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建阳、南平两分署分别更名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建阳专区分院和南平专区分院。1956年6月1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建阳专区,所辖各县并入南平专区的决定,建阳分院并入南平分院。发布:2022/5/1 9:50:17 | 来访:2022/5/1 9:50:17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南平市农业农村局是南平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农业局。发布:2022/5/1 9:18:23 | 来访:2022/5/1 9:18:23南平市科技局
南平市科技局-南平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具体政策和措施;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部门、县(市、区)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研究制订全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管理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加强重大共性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规范运行。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负责全市星火计划制定并推广实施,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参与研究制定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参与科技特派员管理。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除商标权外)的工作。促进科技资源、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归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工作,负责民营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核定及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我市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承办科技出国任务和人员的报批。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学普及、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档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源、防震减灾等社会发展事业的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推动科技兴县(市、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贸、科技扶贫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1 9:06:17 | 来访:2022/5/1 9:06:17南平市司法局
南平市司法局-南平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执法职能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自1981年正式挂牌成立至今,机构不断健全,管理日趋完善,具有一支团结协作,作风优良,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司法行政队伍。南平市司法局主管南平市公证处、南平市法律援助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和南平市律师协会、南平市公证员协会和南平市法律工作者协会三个社团组织,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行业管理。并对县(市、区)司法局及所辖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进行业务指导。市局机关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法制宣传科、法规教育科、基层工作科、“148”协调指挥中心、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等9个职能科(室),并管理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办公地点:南平市马坑路218号。发布:2022/5/1 9:09:35 | 来访:2022/5/1 9:09:35南平市住建局
南平市住建局-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2〕87号),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城建监察和稽查工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业务进行指导。(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五)指导和协调全市城市市政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城市市容治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参与武夷新区建设管理工作。(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七)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十)推进散装水泥、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1 9:15:05 | 来访:2022/5/1 9:15:05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
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南平市总商会属同一机构,简称南平市工商联(总商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伴随新中国成长,南平市工商联组织应运而生。建国初期已有县级组织,1958年6月建立了地区一级组织机构,“文革”期间停止活动。1982年2月成立福建省工商联驻建阳地区工作组,1985年4月更名为办事处。1988年底建阳地区迁南平,1995年南平地区撤地设市,同年5月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每五年召开一次。截至2014年6月30日,全市工商联有会员10045个,其中企业会员5735个,团体会员153个,个人会员4157个;基层组织147个,其中县级工商联10个、异地商会82家、行业商会39家。异地商会延伸了工商联工作手臂,拓展了工作空间,目前由市工商联成立的在外异地商会16家、在内异地商会7家。市工商联于2012年1月换届,执委会由148人组成,其中主席(会长)由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兼任、专职副主席(副会长)3人、兼职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38人。根据中发〔2010〕16号文件、闽委〔2011〕5号、南委〔2011〕18号文件精神,南平市工商联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发布:2022/5/1 9:34:53 | 来访:2022/5/1 9: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