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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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民政局是珠海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现有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科、人事科;机关行政编制3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发布:2022/5/6 10:09:59 | 来访:2022/5/6 10:09:59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是珠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关键词:珠海市卫健局,珠海市卫健局官网,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2022/5/6 10:27:47 | 来访:2022/5/6 10:27:47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发布:2022/5/6 10:55:58 | 来访:2022/5/6 10:55:58珠海市统计局
珠海市统计局-珠海市统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工作。陈珩为珠海市统计局局长。发布:2022/5/6 10:36:41 | 来访:2022/5/6 10:36:41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珠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关键词: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2022/5/6 10:29:16 | 来访:2022/5/6 10:29:16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珠海市应急管理局,是珠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关键词: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官网,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2022/5/6 10:30:45 | 来访:2022/5/6 10:30:45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网站。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1955年12月1日,珠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佛山地区分院,院址设在珠海县唐家镇。 1958年并入中山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恢复珠海县人民检察院,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而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1979年3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批文,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县级)正式成立,内设七个科室,院址设在香洲区康宁路33号8号楼。1979年11月26日,珠海市由原属广东省和佛山地区双重领导改为直属广东省领导,成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因此升格为地市级检察院。1985年初,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迁入光明街97号。 1999年2月8日,迁至现址至香洲区香华路166号。发布:2022/5/6 11:09:19 | 来访:2022/5/6 11:09:19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陈坦为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珠海市民宗局,珠海市民宗局官网,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发布:2022/5/6 10:07:01 | 来访:2022/5/6 10:07:01珠海市气象局
珠海市气象局-珠海市气象局是隶属于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拟订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气象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气象活动,指导、监督各类气象活动。三、负责气象资料共享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气象设备计量检查;负责气象探测网的规划、新探测设备引进等管理。四、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决策气象服务以及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组织气象灾害风险评价和灾害成因界定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五、管理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公共气象服务,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管理气象信息发布。六、负责气候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工作,为市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科学技术支撑;负责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七、负责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天气预报产品的分析和制作、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预报等专项预报。八、负责制订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九、负责升放气球管理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以及对建筑物、构建物和其他防雷设施建设进行设计审核、工程验收工作。十、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开展气象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十一、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6 10:48:33 | 来访:2022/5/6 10: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