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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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公安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发布:2022/4/20 13:04:00 | 来访:2022/4/20 13:04:00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商务厅(加挂“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发布:2022/4/20 13:18:29 | 来访:2022/4/20 13:18:29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福建省防空工作始于抗日战争时期。民国29年(1940),福建省政府在战时临时省会永安县成立防空司令部;民国31年(1942),成立防空建设委员会。发布:2022/4/20 13:36:55 | 来访:2022/4/20 13:36:55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根据《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的福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福建省民政厅承担的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保留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2018年10月24日上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发布:2022/4/20 13:21:07 | 来访:2022/4/20 13:21:07福建医疗保障局
福建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10月,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根据《福建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发布:2022/4/20 13:38:14 | 来访:2022/4/20 13:38:1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是根据《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的福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加挂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2018年10月24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正式挂牌。发布:2022/4/20 13:17:10 | 来访:2022/4/20 13:17:10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省政府组成部门。2020年7月2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处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授予“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发布:2022/4/20 12:57:25 | 来访:2022/4/20 12:57:25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民政厅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发布:2022/4/20 13:05:19 | 来访:2022/4/20 13:05:19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61年1月,是负责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现为副厅级,归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有办公室、财务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车辆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服务管理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等10个内设机构,局机关工作人员78人。发布:2022/4/20 13:42:11 | 来访:2022/4/20 13:42:11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根据《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的福建省政府直属机构。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2018年10月24日上午,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2018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建成立。发布:2022/4/20 13:39:33 | 来访:2022/4/20 13: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