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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
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外交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内主管外交事务的组成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世界其他国家政府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成立于1954年9月,其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外交部办公大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每年定期向公众开放,平均一年两次。发布:2022/4/18 14:45:22 | 来访:2022/4/18 14:45:22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是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于2008年经重组设立。国家邮政局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并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国家邮政局内设外事司、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人事司5个机构。根据邮电分营的体制改革要求,国家邮政局于1998年成立。2007年,实现政企分开,经营性的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政府职能单独剥离出来,重组国家邮政局。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是由信息产业部(2008年重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局,2009年,根据国家“大部委改革”要求,国家邮政局转由交通运输部代管,为副部级中央国家机关。发布:2022/4/19 11:47:33 | 来访:2022/4/19 11:47:33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发布:2022/4/19 11:22:37 | 来访:2022/4/19 11:22:37中国人大网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发布:2022/4/19 11:03:21 | 来访:2022/4/19 11:03:21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是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为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服务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为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4名,正副司长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国务院研究室设8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包括秘书司、综合研究司、宏观经济研究司、工交贸易研究司等。发布:2022/4/19 11:27:09 | 来访:2022/4/19 11:27:09财政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其前身为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财政部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将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发布:2022/4/19 10:55:25 | 来访:2022/4/19 10:55:25民政部
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0月19日,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谢觉哉为内务部部长,武新宇、陈其瑗为副部长。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宣告成立,内务部位列30个部、会、院、署、行的首位。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成立,主管民政工作,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的指导。地方上的民政工作机构,大区设民政局,省设民政厅,专署和县设民政科。内务部成立之初,以救灾和政权建设工作为重点,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新社会的新秩序,做了大量的工作。其内设机构有:办公厅、干部司、民政司、社会司、地政司和优抚司等6个单位。发布:2022/4/19 10:52:01 | 来访:2022/4/19 10:52:01商务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2/4/19 10:49:45 | 来访:2022/4/19 10:49:45人事部
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1982年将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编制委员会合并而成。1988年,因另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82年2月2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组建劳动人事部。将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编制委员会合并而成。1988年,因另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发布:2022/4/19 10:54:17 | 来访:2022/4/19 10:54:1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承担。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22/4/19 11:14:41 | 来访:2022/4/19 11: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