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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任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春胜。发布:2022/4/21 18:46:29 | 来访:2022/4/21 18:46:29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厅网站,江苏省公安厅官网。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发布:2022/4/21 18:10:31 | 来访:2022/4/21 18:10:31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网站,江苏省国资委官网。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 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发布:2022/4/21 18:35:25 | 来访:2022/4/21 18:35:25江苏省审计厅
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审计厅网站,江苏省审计厅官网。江苏省审计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主管全省的审计业务工作。发布:2022/4/21 18:32:39 | 来访:2022/4/21 18:32:39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江苏省人大,江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f Jiangsu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江苏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秘书长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现任十九届中央委员,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娄勤俭。发布:2022/4/21 18:53:24 | 来访:2022/4/21 18:53:24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发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局网站,江苏省统计局官网。发布:2022/4/21 18:42:20 | 来访:2022/4/21 18:42:20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江苏省地方政府主管人民防空的政府机构。江苏省人民防空办,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发布:2022/4/21 18:47:52 | 来访:2022/4/21 18:47:5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是2018年江苏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2022/4/21 18:17:26 | 来访:2022/4/21 18:17:26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网站,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厅字苏办〔2019〕35号)规定,省广播电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发布:2022/4/21 18:39:34 | 来访:2022/4/21 18:39:3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江苏省财政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制定本规定。 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财政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1 18:14:40 | 来访:2022/4/21 18: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