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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体育局网站,吉林省体育局官网。吉林省体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吉林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关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09〕55号)和职责调整,吉林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4/23 19:03:26 | 来访:2022/4/23 19:03:26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吉林省税务局官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于1994正式成立。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干部12499人,省局内设10个行政处室、1个机关党委办公室、3个直属机构、4个事业单位,下设9个市(州)局,41个县(市)局,172个基层分局(所),负责全省32755户国有、集体股份、股份合作、联营企业,223989户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以及1773户涉外企业的税收征管。2017年11月,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8年6月1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发布:2022/4/23 19:42:42 | 来访:2022/4/23 19:42:4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厅级),为省卫生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发布:2022/4/23 19:18:38 | 来访:2022/4/23 19:18:38吉林省人民防空办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吉林省人民防空办网站,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发布:2022/4/23 19:09:46 | 来访:2022/4/23 19:09:46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吉林省人民政府(Jili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现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韩俊。发布:2022/4/23 18:30:30 | 来访:2022/4/23 18:30:30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网站,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为省司法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发布:2022/4/23 19:16:06 | 来访:2022/4/23 19:16:06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发布:2022/4/23 19:07:14 | 来访:2022/4/23 19:07:14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
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网站,吉林省林业与草原局官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吉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属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2018年10月18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揭牌成立。吉林省副省长李悦出席揭牌仪式。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吉林省林业厅的职责,以及省畜牧业管理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履行全省重点国有林监督管理以及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开发、监管和产业发展等职责,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吉林省林业厅。发布:2022/4/23 19:13:34 | 来访:2022/4/23 19:13:3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1948年6月17日成立,前身为吉林省高等法院,设在吉林市;后于1949年9月6日改称吉林省人民法院;1953年随省会迁至长春市;1955年1月11日,改称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68年1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军事管制,省革命委员会下设人民保卫部,人民保卫部下设审判组,行使审判权;1973年1月1日,恢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制;同年12月,撤销人民保卫部及其下设审判组,正式恢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院长为关俊彦、鲍廷干、王吉仁、陈东平、沈仑、姚昕、王吉仁、金健民、王洪模、谢安山、杨庆祥、蔡彰、张文显、王常松、寇昉。发布:2022/4/23 19:24:58 | 来访:2022/4/23 19:2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