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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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属厅级机构。2018年10月18日14时,新组建的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原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正式挂牌。发布:2022/4/23 18:53:18 | 来访:2022/4/23 18:53:18吉林省人社厅
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人社厅网站,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组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吉林省外国专家局牌子。发布:2022/4/23 18:41:54 | 来访:2022/4/23 18:41:54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正厅级)。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吉林省退役军人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3 18:54:34 | 来访:2022/4/23 18:54:3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属厅级机构。2018年10月18日上午,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挂牌。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出席揭牌仪式。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应急管理厅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省畜牧业管理局的草原防火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4/23 18:55:50 | 来访:2022/4/23 18:55:50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司法厅网站,吉林省司法厅官网。吉林省级政府机构,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编制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发布:2022/4/23 18:39:22 | 来访:2022/4/23 18:39:22吉林省国资委
吉林省国资委-吉林省国资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吉林省国资委)是2004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组建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省属企业(含地方性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布:2022/4/23 19:00:54 | 来访:2022/4/23 19:00:54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组建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挂吉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局牌子。发布:2022/4/23 18:34:18 | 来访:2022/4/23 18:34:18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水利厅网站,吉林省水利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6号〉, 吉林省水利厅(以下简称省水利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发布:2022/4/23 18:48:14 | 来访:2022/4/23 18:48:1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省农业委员会,将省委农办、省农委的职责以及省发改委的农业投资项目、省财政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国土资源厅的农田整治项目、省水利厅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行政职责整合,组建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发布:2022/4/23 18:49:30 | 来访:2022/4/23 18:49:30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公安厅官网,吉林省公安厅网站。吉林省公安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2020年12月,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发布:2022/4/23 18:36:50 | 来访:2022/4/23 18: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