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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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描述:宁夏司法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职责:(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立法协调。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四)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翻译、审定自治区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对外合同、框架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负责自治区政府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区政府部门和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七)指导、监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和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地级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十二)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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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政府相关站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7号)精神,设立自治区统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宁夏统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
      发布:2022/4/25 19:03:29 | 来访:2022/4/25 19:03:29
    • 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2022/4/25 19:31:43 | 来访:2022/4/25 19:31:43
    • 宁夏民政厅

      宁夏民政厅-宁夏民政厅,宁夏民政厅官网,宁夏民政厅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宁夏民政厅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三)拟订自治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标准。负责报自治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六)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七)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八)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十)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发布:2022/4/25 18:37:49 | 来访:2022/4/25 18:37:49
    • 宁夏司法厅

      宁夏司法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职责:(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立法协调。承办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四)承办自治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翻译、审定自治区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对外合同、框架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负责自治区政府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区政府部门和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七)指导、监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和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地级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十二)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2022/4/25 18:39:06 | 来访:2022/4/25 18:39:06
    • 宁夏人社厅

      宁夏人社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发布:2022/4/25 18:41:40 | 来访:2022/4/25 18:41:40
    •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位于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在原宁夏艺术学校、宁夏电影学校基础上创建起来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14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9年,学院现占地22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6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副高级职称50余人,双师型教师40余人。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网站。
      发布:2022/4/25 19:39:25 | 来访:2022/4/25 19:39:25
    • 宁夏大学

      宁夏大学-宁夏大学,宁夏大学网站,宁夏大学官网。宁夏大学(Ningxia University),简称“宁大”(NXU),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联盟(Z14)成员,教育部首批批准接收外国留学生高校。宁夏大学的前身为1958年9月创建的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农学院。1962年9月,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农学院与宁夏医学院合并成立宁夏大学。1970年1月,宁夏医学院、宁夏农学院从宁夏大学分出单独设院。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宁夏工学院、银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宁夏大学。2002年2月,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成立新的宁夏大学。
      发布:2022/4/25 19:21:27 | 来访:2022/4/25 19:21:27
    • 宁夏财政厅

      宁夏财政厅-宁夏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主要职责:(一)拟订自治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制订自治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承担自治区交办的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三)承担自治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自治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自治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五)负责制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县(区)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自主发行、偿还、监管职责。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实施税制改革工作。(六)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分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管理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制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自治区财政支出、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建设投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财政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十)执行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地方债务计划,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处理涉外财务和制订相关协议、协定草案。(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十二)监督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三)拟订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督管理体系,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体系。(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2022/4/25 18:40:23 | 来访:2022/4/25 18:40:23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成立于1958年。1999年5月,实行属地化管理,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宁夏地质工作最多、专业门类最全、技术力量最强、找矿实力最强的地质找矿部门,拥有一支具有“三光荣”传统和“三特别”精神、作风优良、找矿突出、立业辉煌、建功卓著的综合勘查和地质科研队伍。宁夏地质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网站。
      发布:2022/4/25 19:17:36 | 来访:2022/4/25 19:17:36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处、规划计划处、法规与水资源管理处、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财务审计处、农村水利处、河湖管理处、水土保持处、科技与信息化处、安全生产与监督处、水库移民管理处13个处室和厅机关党委,行政编制70名。宁夏水利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
      发布:2022/4/25 18:48:05 | 来访:2022/4/25 18: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