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行政法务司

澳门政府相关站点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保安司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内部保安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实体,其司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地址为中国澳门兵营斜巷。发布:2022/4/27 18:18:44 | 来访:2022/4/27 18:18:44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
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下属机构。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委员会具职权就下列事宜给予意见、提交报告、进行研究及提出建议: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政策及与相关公共政策的配合;文化产业的发展措施,尤其扶持文化产业及推动文化创意的机制,以及相关法规草案的制定;藉资助及人力资源培训计划提升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产业的经济潜力;文化产业的区域合作机制。委员会尚具职权编制及通过本身的内部规章。发布:2022/4/27 18:31:54 | 来访:2022/4/27 18:31:5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overnment)(简称澳门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成立,取代了澳门政权移交前葡萄牙殖民地时期的澳葡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首任行政长官是何厚铧。2019年12月20日上午,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监誓,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贺一诚宣誓就职。发布:2022/4/27 17:39:14 | 来访:2022/4/27 17:39:14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
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官网,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网站。发布:2022/4/27 18:13:28 | 来访:2022/4/27 18:13:28澳门驻北京办事处
澳门驻北京办事处-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直属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驻北京的办事机构。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职责: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央人民政府及内地的关系上,协助行政长官统筹工作;开展与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于北京的办事处的联络工作;向内地宣传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及文化现状,以及发展双方的旅游、文化交流,尤其是推广澳门作为旅游目的地;根据行政长官的指示,在经济、贸易、旅游、文化、培训领域,为推动交流和合作,与内地相关部门发展联络、咨询和商讨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提供后勤及资讯协助;协助在北京或内地其他地方工作、到当地公干或接受培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工作人员,或到当地参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当局负责的培训或其他类型活动的非公务员或服务人员的人士;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行政长官指派的其他特别工作或计划。发布:2022/4/27 17:49:46 | 来访:2022/4/27 17:49:46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办公室
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办公室-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办公室(葡文:Gabinete de Apoio ao Secretariado Permanente do Fórum para a Cooperação Económica e Comerical entre a China e os Países de Língua Portuguesa, GASPF),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葡萄牙语国家的一个两年一度的经贸合作论坛而常设在澳门的办公室。发布:2022/4/27 18:17:25 | 来访:2022/4/27 18:17:25澳门身份证明局
澳门身份证明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是由行政法务司监督,辅助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当局在民事与刑事身份认别及旅行证件的行政机构。辅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当局在民事与刑事身份认别及旅行证件方面之工作。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职责:统筹及执行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民事与刑事身份认别的工作;发出身份证及刑事纪录证明书,并保证所载资料的确实性;依法就纪录所载的事实发出证明书;依照现行法例,负责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发出护照及其她旅行证件;依照现行法例,组织非牟利法人的登记,并使其保持最新资料;处理澳门居民的国籍及居留权证明书申请。发布:2022/4/27 17:56:21 | 来访:2022/4/27 17:56:21澳门基金会
澳门基金会-澳门基金会于2001年由原澳门基金会和澳门发展与合作基金会合并而成,为中国澳门一个具有公权力的半官方法人机构,旨在促进、发展或研究澳门的自身文化、社会、经济、教育、科学、学术及慈善等活动。主要在澳门开展活动,可与从事与基金会宗旨相符活动之机构或实体进行交流及合作,并在需要时按章程及其她适用法规之规定给予资助,唯该等机构或实体必须已依法成立及运作。发布:2022/4/27 17:43:11 | 来访:2022/4/27 17:43:11澳门政府法务局
澳门政府法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以下简称“法务局”)负责管理总体法务政策方面的研究及技术辅助工作,执行法律草拟、法律翻译及法律推广方面的特定政策,亦负责未成年人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教育制度及社会重返方面的组织及运作,以及登记与公证机关、私人公证员的统筹及辅助工作。法务局亦负责对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以及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员会的运作提供辅助;此外,还负责对澳门发出的公文件作出认证,以便有关文件于《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使用及产生效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之职责为:(一) 协助制定法务政策;(二) 负责编制或协助编制属行政长官及政府权限的法律提案、规范性文件或其他须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文件的草案;(三) 根据上级指示,翻译上项所指草案及被要求翻译的其他草案;(四) 统筹法律翻译事务,研究并建议采取措施,使(二)项所指草案内使用的法律技术词汇统一;(五) 促进及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信息的提供及推广工作;(六) 在本身职责范围内,与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及其他实体合作;(七) 负责登记与公证机关的行政及财政管理;(八) 在登记与公证机关以及私人公证员范围内制定规章,并作出技术指导及监管;(九) 负责未成年人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教育制度及社会重返方面的组织与运作;(十) 促使执行有权限法院所命令采取的司法措施;(十一) 根据有关法例的规定,监管由机构进行之自愿仲裁的运作;(十二) 根据行政长官的指示,执行以上各项未列举的其他工作,但此等工作按其性质须属于法务局一般职责范围内。发布:2022/4/27 17:55:02 | 来访:2022/4/27 17:55:02澳门消防局
澳门消防局-澳门消防局,旧名“救火馆”。1915年成立的消防组织。澳门消防工作最初只由民防组织负责,设立更馆,每个更馆有人力抽水机一部,消防用具由坊众,商店捐赠,后来则设立水车馆。紧急救援服务(召唤紧急救援)。澳门消防局服务职责:火灾、水灾、倒塌、任何可能危害市民生命财产的意外、运送伤者和急病者到医院急诊室。在紧急情况下其他服务的提供(召唤紧急救援):在下列可能危害巿民生命财产的紧急情况:有人被困于屋内且处于危急状态而需要协助开门;清除坠下物;拯救动物;处理可能引致危险之断树。发布:2022/4/27 18:25:19 | 来访:2022/4/27 1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