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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
澳门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职能: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的监管制度进行检视,并推动相应的立法工作及跟进完善措施。发布:2022/4/27 17:48:27 | 来访:2022/4/27 17:48:27澳门理工学院
澳门理工学院-澳门理工学院,负责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行高等教育,推广科技文化,开展学术活动。澳门理工学院,澳门理工学院官网,澳门理工学院网站。发布:2022/4/27 18:43:45 | 来访:2022/4/27 18:43:45澳门文化局
澳门文化局-澳门文化局,澳门文化局官网,澳门文化局网站。澳门文化局于一九八二年九月四日由第43/82/M号法令设立,性质为公务法人,其目的在于借展开中葡文化间的交流活动及在该区推广葡国语言文化以协助制定和执行本地区文化及学术研究政策。澳门文化学会(现文化局)於一九八二年九月四日由第43/82/M号法令设立,性质为公务法人,其目的在於藉展开中葡文化间的交流活动及在该区推广葡国语言文化以协助制定和执行本地区文化及学术研究政策。发布:2022/4/27 18:34:32 | 来访:2022/4/27 18:34:32澳门特别行政区地球物理暨气象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研究、统筹及辅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气象、地球物理及大气环境各方面事项的机构。澳门特别行政区地球物理暨气象局职责:保持并发展监察系统及资讯体系,专门负责向公共及私人实体发出气象方面之恶劣天气之通告;促进并负责有关研究及人员之培训;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国际上之社会经济参与人提供服务;促进国际关系及合作关系之发展。发布:2022/4/27 18:55:36 | 来访:2022/4/27 18:55:36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建设澳门成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发展定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作为公共部门,专门负责分析、协助制订并推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游政策,致力为澳门建立优质的旅游形象。旅游局不单与本地业界合作,向各主要及新兴旅游市场推广澳门的旅游产品与服务,并致力评估、开拓及发展具潜力的市场,令来澳的客源更趋多元化。现时全球各地共设有十二个旅游局驻外代表以及三所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外办事处,旅游局可按照各地市场的不同需要,订定合适的推广计划及活动。旅游局竭力与海外旅游业界加强联系,并与地区及国际旅游组织交流联络,以促进澳门的旅游业发展。本地方面,旅游局以优化旅游产品及推动其多元发展为己任,并致力宣传、筹办及协办大型旅游活动和盛事。作为澳门旅游业界的监察部门,旅游局透过各项工作,确保业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运作,包括向本地旅游业界的实体发出牌照并监管其活动及场所,确保澳门旅游业界以诚信待客及具有良好的服务质素。旅游局致力为旅游业界的服务质素定下标准,并与培训机构及旅游单位合作,协力为本地业界人士提供更多培训机会,尤以旅游服务业、餐饮业及商务旅游业为主,借此提高相关行业的服务质素,持续优化本地旅游业。发布:2022/4/27 18:06:53 | 来访:2022/4/27 18:06:53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
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负责确保内部安全,确保民防,并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前身为澳门保安部队司令部,于1991年1月28日改组并成立现时的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官网,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网站。发布:2022/4/27 18:27:57 | 来访:2022/4/27 18:27:57澳门社会保障基金
澳门社会保障基金-澳门社会保障基金,澳门社会保障基金官网,澳门社会保障基金网站。澳门社会保障基金。为加强对澳门雇员的保障,一九八九年澳门政府建立了社会保障供款制度,并于一九九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成立社会保障基金,负责执行上述制度。社会保障基金隶属经济财政司,为财政及行政自治实体,主要经济来源是雇主及雇员的供款、特别行政区政府每年财政总预算收益1%的拨款、及本基金投资所得的收益。发布:2022/4/27 18:39:48 | 来访:2022/4/27 18:39:48澳门检察长办公室
澳门检察长办公室-澳门检察长办公室,澳门检察长办公室官网,澳门检察长办公室网站。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司法组织纲要法》,澳门设有两个独立的司法机关,分别是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和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院。《基本法》第九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发布:2022/4/27 19:02:11 | 来访:2022/4/27 19:02:11澳门政府法务局
澳门政府法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以下简称“法务局”)负责管理总体法务政策方面的研究及技术辅助工作,执行法律草拟、法律翻译及法律推广方面的特定政策,亦负责未成年人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教育制度及社会重返方面的组织及运作,以及登记与公证机关、私人公证员的统筹及辅助工作。法务局亦负责对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以及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员会的运作提供辅助;此外,还负责对澳门发出的公文件作出认证,以便有关文件于《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使用及产生效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之职责为:(一) 协助制定法务政策;(二) 负责编制或协助编制属行政长官及政府权限的法律提案、规范性文件或其他须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文件的草案;(三) 根据上级指示,翻译上项所指草案及被要求翻译的其他草案;(四) 统筹法律翻译事务,研究并建议采取措施,使(二)项所指草案内使用的法律技术词汇统一;(五) 促进及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信息的提供及推广工作;(六) 在本身职责范围内,与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及其他实体合作;(七) 负责登记与公证机关的行政及财政管理;(八) 在登记与公证机关以及私人公证员范围内制定规章,并作出技术指导及监管;(九) 负责未成年人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教育制度及社会重返方面的组织与运作;(十) 促使执行有权限法院所命令采取的司法措施;(十一) 根据有关法例的规定,监管由机构进行之自愿仲裁的运作;(十二) 根据行政长官的指示,执行以上各项未列举的其他工作,但此等工作按其性质须属于法务局一般职责范围内。发布:2022/4/27 17:55:02 | 来访:2022/4/27 17: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