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福建省福州市设立的国家审判机关,其上级单位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39个人民法庭。发布:2022/4/28 13:07:52 | 来访:2022/4/28 13:07:52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福州市政府职能部门,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更名而来。吴晓杰: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发布:2022/4/28 12:30:31 | 来访:2022/4/28 12:30:31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是主管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局办公室负责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2022/4/28 12:38:49 | 来访:2022/4/28 12:38:49福州市统计局
福州市统计局-福州市统计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发布:2022/4/28 12:33:17 | 来访:2022/4/28 12:33:17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是福建省福州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28 12:59:34 | 来访:2022/4/28 12:59:34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市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域、海岛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4/28 12:47:07 | 来访:2022/4/28 12:47:07福州市园林局
福州市园林局-福州市园林中心是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园林工作的职能部门。福州市园林局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并负责检查落实。(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订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三)负责组织审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参与审查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分布的审核认定。(四)负责对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办理绿地占用或临时占用审批手续。(五)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的行业管理;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和养护的规程规范、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六)负责制订园林绿化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组织专业岗位人才的培训;负责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考核和职称评定;组织对园林绿化业务的技术指导,开展园林绿化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七)负责制订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办法;组织园林绿化科技重点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和园囿动物的繁殖研究;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检查和园林绿化成果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并提供咨询、信息等服务。(八)负责组织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调查评估;组织申报风景名胜区;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九)指导、协调区、县(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参与审批或审核区、县(市)园林绿化规划和建成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调整。(十)负责本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一)协调城市园林绿化与市有关方面的关系,组织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8 12:52:39 | 来访:2022/4/28 12:52:39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8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设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鼓山、洪山等7个区公所;9月10日,福州市划为省辖市,并为福建省省会。1950年9月,各区公所改设区人民政府,升为县级政权机构。1950~1963年间,福州各区区划几经调整、增减,闽侯、连江、罗源等县也曾划入,后又复属闽侯专署管辖。至1967年4月,福州市人民委员会辖鼓楼、台江、仓山等3个区人民委员会及郊区行政办事处。1968年8月,成立福州市革命委员会,所属各区几经改名、调整。至1980年2月,撤销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市人民政府,下设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郊区、环城区。1982年8月,设立马尾区,撤销环城区并入郊区。1983年5月(国务院4月批准),连江、罗源、闽清、永泰、长乐、福清、平潭等7个县划归福州市管辖。1990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福清县建制,设立福清市(县级市)。至1990年12月底,福州市人民政府下辖福清市和闽侯、闽清、永泰、长乐、平潭、连江、罗源7个县以及鼓楼、台江、仓山、马尾、郊区等5个区。发布:2022/4/28 12:23:36 | 来访:2022/4/28 12: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