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改委

  • 收录时间:2022/4/29 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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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描述: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厦门市的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经济政策的实施与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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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 厦门市纪委市监委

      厦门市纪委市监委-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是由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2018年1月10日,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重要一步。至此,我市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现任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厦门市纪委书记,厦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明忠。
      发布:2022/4/29 10:26:00 | 来访:2022/4/29 10:26:00
    • 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厦门市的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经济政策的实施与统筹。
      发布:2022/4/29 9:31:24 | 来访:2022/4/29 9:31:24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加挂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发布:2022/4/29 10:05:00 | 来访:2022/4/29 10:05:00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此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并优化职责的副厅级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成立。
      发布:2022/4/29 9:44:00 | 来访:2022/4/29 9:44:00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厦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 〔2018〕40 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9〕4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挂牌成立。
      发布:2022/4/29 10:16:12 | 来访:2022/4/29 10:16:12
    • 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根据(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港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发布:2022/4/29 10:12:00 | 来访:2022/4/29 10:12:00
    •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拥军优属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进一步提高全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水平,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政策法规、待遇保障、接收安置、服务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体系建设,营造“从军报国得尊崇、解甲归田受尊重”的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2022/4/29 9:56:36 | 来访:2022/4/29 9:56:36
    • 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点位于厦门市。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和失业管理,健全登记制度,拟订和实施失业保障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在厦就业的管理工作。(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十三)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五)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福建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发布:2022/4/29 9:42:36 | 来访:2022/4/29 9:42:36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91年12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12〕27号),本局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政资产处、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处)、保卫处,另设机关党委。2个下属单位: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厦门人民会堂管理处(正处级事业单位)。
      发布:2022/4/29 10:21:48 | 来访:2022/4/29 10:21:48
    • 厦门市审计局

      厦门市审计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发布:2022/4/29 9:59:24 | 来访:2022/4/29 9: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