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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大
厦门人大-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厦门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代表大会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听取和审议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选举或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需要决定的重大事项等。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的议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发布:2022/4/29 10:23:12 | 来访:2022/4/29 10:23:12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此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并优化职责的副厅级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成立。发布:2022/4/29 9:44:00 | 来访:2022/4/29 9:44:00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而打造的阳光政务平台,2012年5月正式对外服务。中心分为经济综合服务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建设综合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区等四个功能区。目前共有100个行政事业及公共服务单位、1000多名工作人员进驻,市级94%的审批事项进入中心集中办理,日均办件量超过1万件,日均人流量超过1万人次、车流量超过5000车次。此外,还设有车驾管、口岸联检、出入境、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外事侨务和金融事务等分中心。发布:2022/4/29 10:19:00 | 来访:2022/4/29 10:19:00厦门市信访局
厦门市信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是由厦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调整而成,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4/29 10:20:24 | 来访:2022/4/29 10:20:24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厦门市岛内筼筜湖畔,现有院干警207人,内设中层机构20个,下辖6个区级检察院。厦门全市检察机关现有在编干警689人,其中市区两级院检察长共有7人,副检察长28人,干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564人,硕士研究生88人,博士研究生1人。2019年7月23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发布:2022/4/29 10:28:48 | 来访:2022/4/29 10:28:48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厦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 〔2018〕40 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9〕4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挂牌成立。发布:2022/4/29 10:16:12 | 来访:2022/4/29 10:16:12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是厦门市政府部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运输行业(不含港口,下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业经济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协调各种交通运输形式,组织拟订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通讯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和组织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生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3、承担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等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控、预测和运行信息发布责任,依法协调解决交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4、承担全市公路、公共交通、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协调全市铁路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安全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5、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和现代物流业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运力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交通运输业及有关服务业的审核、审批、报批与监管等工作。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至全市交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审计;承担交通资金核算中心职责。8、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开发、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及环保、节能工作。9、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责任;拟订和实施本地区交通战备保障计划,建立国防交通保障力量,组织实施本地区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应急交通运输保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及征兵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担道路涉外运输的审批、报批与监管责任;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合资、合作、独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及国(境)外交通运输企业在本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报批与监管工作;归口协调、管理系统对港澳台交通与合作工作。11、归口管理、协调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48:12 | 来访:2022/4/29 9:48:12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1949年10月17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厦门。在中共厦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厦门市人民防空事业,开始进入新时期。1950年3月15日,厦门市防空委员会成立,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1969年10月成立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79年10月19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及体制编制的规定》,厦门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归政法口。1981年8月30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各级人民防空组织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恢复了人民防空委员会,于1982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厦门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新印章。1989年8月,根据厦府[1989]综288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厦门市民防办公室。1996年,厦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市人防委员会自然撤销。2002年9月,根据厦委办发[2002]108号文,明确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同时又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为一级机构。2012年1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根据厦委办发[2012]25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厦门市民防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2014年9月,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09:12 | 来访:2022/4/29 10:09:12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拥军优属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进一步提高全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水平,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政策法规、待遇保障、接收安置、服务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体系建设,营造“从军报国得尊崇、解甲归田受尊重”的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发布:2022/4/29 9:56:36 | 来访:2022/4/29 9:56:36厦门市纪委市监委
厦门市纪委市监委-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是由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2018年1月10日,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重要一步。至此,我市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现任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厦门市纪委书记,厦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明忠。发布:2022/4/29 10:26:00 | 来访:2022/4/29 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