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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机构列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10月17日,厦门全岛解放。1949年10月21日,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并定厦门为省辖市,设开元、思明、鼓浪屿、厦港、禾山等5个区公所。至1954年,各区公所先后改为区人民政府。1955年改称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同安县由晋江专区划归厦门市管辖。1959年8月,成立杏林工业区建设委员会,至1964年撤销。区划几经调整、增减,至1967年4月,厦门市人民委员会辖东风、向阳、鼓浪屿、郊区等4个区和同安县。1966年8月,开元、思明区更名东风、向阳区。1968年9月,成立厦门市革命委员会。1979年10月,复原名(开元、思明区)。1970年2月,同安县划属晋江专区(地区)。1973年6月,同安县再归厦门市。1978年09月01日起,设杏林区。1980年5月,撤销市革委会,恢复市人民政府。辖区区划几经调整、增减和更名,后为开元区、思明区、鼓浪屿区、郊区,同安县。发布:2022/4/29 9:30:00 | 来访:2022/4/29 9:30:00厦门市科技局
厦门市科技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科学技术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32:48 | 来访:2022/4/29 9:32:48厦门市工信局
厦门市工信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厅有关电子政务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对外加挂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加挂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9 9:34:12 | 来访:2022/4/29 9:34:12厦门市民宗局
厦门市民宗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35:36 | 来访:2022/4/29 9:35:36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公安局-1949年10月22日,厦门市公安局在民国路51号(现新华路43号)成立。市公安局成立后,设置了秘书科、人事科、治安行政科、社会科、保安科、司法科等。同年10月,先后成立了思明、开元、厦港、鼓浪屿、禾山、水上等6个分局及16个派出所。当时计有机关干警、勤杂人员及公安武装战士227人,各分局、派出所干警342人,总计569人。“文革”期间,厦门市公安机关受到严重冲击。1967年1月,公安机关瘫痪,公安人员大部分被迫撤离市区,各项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同年2月,市公安机关被军事管制。1968年9月,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0月成立“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政治处保卫组”,取代厦门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三家单位的职能。各区公安机关改为区(县)人民保卫组,各派出所改为人民公社人民保卫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厦门市公安局增加了一批处(科)室、分局和派出所,截至04年,市公安局下设15个内设机构、8个支队、9个基层单位和8个分局、45个派出所,全市现有总警力3826人。发布:2022/4/29 9:37:00 | 来访:2022/4/29 9:37:00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民政局是在厦门市成立的国家机关机构。(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二)负责对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三)负责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和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安置政策,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市级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调拨、分配、管理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指导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自然灾害保险工作。(五)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六)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七)负责本市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九)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并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侨的婚姻登记及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十)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一)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省、市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38:24 | 来访:2022/4/29 9:38:24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司法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2020年1月2日,福建省厦门市司法局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发布:2022/4/29 9:39:48 | 来访:2022/4/29 9:39:48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财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41:12 | 来访:2022/4/29 9:41:12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点位于厦门市。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和失业管理,健全登记制度,拟订和实施失业保障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在厦就业的管理工作。(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十三)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五)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福建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布:2022/4/29 9:42:36 | 来访:2022/4/29 9:42:36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此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并优化职责的副厅级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成立。发布:2022/4/29 9:44:00 | 来访:2022/4/29 9:44:00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是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45:24 | 来访:2022/4/29 9:45:24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建设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46:48 | 来访:2022/4/29 9:46:48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是厦门市政府部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运输行业(不含港口,下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业经济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协调各种交通运输形式,组织拟订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通讯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和组织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生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3、承担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等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控、预测和运行信息发布责任,依法协调解决交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4、承担全市公路、公共交通、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协调全市铁路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安全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5、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和现代物流业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运力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交通运输业及有关服务业的审核、审批、报批与监管等工作。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至全市交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审计;承担交通资金核算中心职责。8、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开发、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及环保、节能工作。9、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责任;拟订和实施本地区交通战备保障计划,建立国防交通保障力量,组织实施本地区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应急交通运输保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及征兵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担道路涉外运输的审批、报批与监管责任;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合资、合作、独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及国(境)外交通运输企业在本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报批与监管工作;归口协调、管理系统对港澳台交通与合作工作。11、归口管理、协调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48:12 | 来访:2022/4/29 9:48:12厦门市水利局
厦门市水利局-厦门市水利局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厦门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不含待核销机关事业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发布:2022/4/29 9:49:36 | 来访:2022/4/29 9:49:36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是将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51:00 | 来访:2022/4/29 9:51:00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商务局,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厦门市商务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商务领域立法工作,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协调商务重大课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二)组织协调涉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境外反垄断及知识产权维权等权益保护工作。(三)指导、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许可证、产地证、加工贸易批件审核;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管理;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四)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台以及自由贸易区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对台经济贸易与劳务合作的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对台经贸的政策、措施,管理和协调民间组织的贸易谈判及对台小额贸易。(五)负责服务贸易及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审批发放;配合商务部应对国外对华出口管制工作。(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政策及计划;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经援等国际合作项目;负责外经贸国别(地区)和多边双边经贸、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理经贸活动中邀请外国人入境及系统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手续;负责多边、双边援助和捐赠工作。(七)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八)负责会议展览业的管理促进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议展览产业政策和规划,指导会议展览业的营销推介、调研分析、招展引会工作,负责我市与国内外会议展览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规范会议展览业发展秩序。(九)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工作,研究拟订重要副食品市场运行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重要副食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组织重要副食品(肉类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指导菜篮子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协调处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十)负责成品油市场发展促进,制定厦门市加油站和仓储等成品油经营企业发展规划;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十一)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业信用建设;负责旧货流通、报废汽车拆解以及酒类流通、直销等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十二)负责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内外资吸收利用计划;组织整体投资环境和产业投资对外宣传和推介活动;负责发展与国际双边、多边经济组织和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关系,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和投资促进活动。(十三)负责内外资项目跟踪落实及相关审核工作;编制市级重点外资和内资项目库;依法审核、审批经商务部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十四)负责协调全市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法规、规划,建立健全大通关工作机制,推动电子口岸建设。(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52:24 | 来访:2022/4/29 9:52:24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发布:2022/4/29 9:53:48 | 来访:2022/4/29 9:53:48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40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9 9:55:12 | 来访:2022/4/29 9:55:12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和拥军优属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进一步提高全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水平,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政策法规、待遇保障、接收安置、服务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体系建设,营造“从军报国得尊崇、解甲归田受尊重”的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发布:2022/4/29 9:56:36 | 来访:2022/4/29 9:56:36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是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市政园林局(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58:00 | 来访:2022/4/29 9:58:00厦门市审计局
厦门市审计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59:24 | 来访:2022/4/29 9:59:24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我市外事工作重大事项,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我市外事工作。(二)拟订全市外事工作有关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外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外事工作。(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国宾、党宾、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协助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五)根据外交部和市政府授权,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市因公出国工作。审核、审批因公出国任务。签发与管理因公出国证件。管理签证申办(代办)工作。负责我市外国人来华邀请工作。按照授权为外国人办理签证延期及居留手续。负责国际会议的报批工作。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与管理。(六)负责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交流交往与开拓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对外结好工作。(七)负责外国驻厦领事机构的管理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负责外国驻华使馆在厦事务的交涉和处理。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指导开展厦门领事馆区管理工作。(八)负责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和涉外案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厦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统筹协调、指导处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负责处理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协助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厦相关事务,参与在厦外国人管理工作。(九)开展外事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来厦外国记者采访工作。(十)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发布:2022/4/29 10:00:48 | 来访:2022/4/29 10:00:48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3.承担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和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5.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职务消费。6.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的研究编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7.按照市委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8.负责向所监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负责企业董事会和派出监事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9.负责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10.依法对区级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11.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10:02:12 | 来访:2022/4/29 10:02:12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是在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统筹海洋经济发展和渔业管理相关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的,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03:36 | 来访:2022/4/29 10:03:36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加挂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9 10:05:00 | 来访:2022/4/29 10:05:00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体育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制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区的体育工作。发布:2022/4/29 10:06:24 | 来访:2022/4/29 10:06:24厦门市统计局
厦门市统计局-厦门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包括局机关、统计普查中心、农村信息中心,均属于市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完成国家、省、市统计任务,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厦门市统计局共有3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 个(统计局局机关);事业单位2个(厦门市统计普查中心、厦门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发布:2022/4/29 10:07:48 | 来访:2022/4/29 10:07:48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1949年10月17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厦门。在中共厦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厦门市人民防空事业,开始进入新时期。1950年3月15日,厦门市防空委员会成立,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1969年10月成立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79年10月19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及体制编制的规定》,厦门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归政法口。1981年8月30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各级人民防空组织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恢复了人民防空委员会,于1982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厦门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新印章。1989年8月,根据厦府[1989]综288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厦门市民防办公室。1996年,厦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市人防委员会自然撤销。2002年9月,根据厦委办发[2002]108号文,明确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同时又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为一级机构。2012年1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根据厦委办发[2012]25号文,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厦门市民防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2014年9月,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4]11号)设立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09:12 | 来访:2022/4/29 10:09:12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成立于2002年初,由原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和厦门市园林风景管理局合并组成,是主管全市市政园林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内设十四个处室、核定人员编制78名。发布:2022/4/29 10:10:36 | 来访:2022/4/29 10: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