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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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民政局是在厦门市成立的国家机关机构。(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二)负责对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三)负责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和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安置政策,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市级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调拨、分配、管理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指导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自然灾害保险工作。(五)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六)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七)负责本市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九)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并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侨的婚姻登记及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十)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一)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省、市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29 9:38:24 | 来访:2022/4/29 9:38:24厦门市民宗局
厦门市民宗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35:36 | 来访:2022/4/29 9:35:36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是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45:24 | 来访:2022/4/29 9:45:24厦门市信访局
厦门市信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是由厦门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调整而成,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4/29 10:20:24 | 来访:2022/4/29 10:20:24厦门市纪委市监委
厦门市纪委市监委-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是由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2018年1月10日,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重要一步。至此,我市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现任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厦门市纪委书记,厦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明忠。发布:2022/4/29 10:26:00 | 来访:2022/4/29 10:26:00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由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调整设置组建的,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10:17:36 | 来访:2022/4/29 10:17:36厦门市审计局
厦门市审计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发布:2022/4/29 9:59:24 | 来访:2022/4/29 9:59:24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我市外事工作重大事项,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我市外事工作。(二)拟订全市外事工作有关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外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外事工作。(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国宾、党宾、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协助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五)根据外交部和市政府授权,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市因公出国工作。审核、审批因公出国任务。签发与管理因公出国证件。管理签证申办(代办)工作。负责我市外国人来华邀请工作。按照授权为外国人办理签证延期及居留手续。负责国际会议的报批工作。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与管理。(六)负责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交流交往与开拓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对外结好工作。(七)负责外国驻厦领事机构的管理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负责外国驻华使馆在厦事务的交涉和处理。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指导开展厦门领事馆区管理工作。(八)负责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和涉外案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厦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统筹协调、指导处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负责处理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协助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厦相关事务,参与在厦外国人管理工作。(九)开展外事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来厦外国记者采访工作。(十)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发布:2022/4/29 10:00:48 | 来访:2022/4/29 10:00:48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点位于厦门市。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和失业管理,健全登记制度,拟订和实施失业保障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在厦就业的管理工作。(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十三)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五)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福建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布:2022/4/29 9:42:36 | 来访:2022/4/29 9: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