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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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与渔业局
泉州海洋与渔业局-泉州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拟定全市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规划、海洋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协调涉海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3、监督检查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维护生产秩序,保护海洋资源与渔业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发布执法监察公报、通报。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代表国家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承办并组织协调重大权益纠纷,处理涉外渔事案件。4、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工作。组织并监督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依法承办海域勘界相关事宜。5、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海洋环境保护整治规划。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负责海洋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参与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和渔业电讯工作。依法管理与保护全市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依法对全市渔港水域和渔船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渔船安全事故;依法实施渔船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7、负责渔业管理工作。指导养殖业发展,指导、协调深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渔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的规划和建设管理;指导水产品市场与流通信息网络的规划和建设管理。8、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研究拟制海洋与渔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科学技术进步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负责行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和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管理。9、贯彻执行国家海洋与渔业涉外方针政策。开展海洋与渔业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监督执行国家海洋与渔业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协助搞好对台工作,促进泉台海洋与渔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依法处理有关涉外事务。10、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的计划、统计、财务、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市性海洋与渔业社团组织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以及对地方政府的业务指导。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30 11:12:56 | 来访:2022/4/30 11:12:56泉州市人社局
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监督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三)拟定全市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规范管理职业介绍机构;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按分工组织实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来泉就业的管理政策。(四)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归口负责全市工人考核鉴定工作;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指导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五)负责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集体合同的审核;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市级以上企业劳动模范。(六)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七)拟定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劳动力市场通用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审核中央、省驻泉企业及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收入。(八)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的基本政策,负责公费医疗管理及公费医疗制度改革。(九)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十)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十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和建议。(十二)指导本市各县(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培训,加强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队伍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本局所属事业单位。(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发布:2022/4/30 10:58:51 | 来访:2022/4/30 10:58:51泉州市科协
泉州市科协-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成立于1986年(1986年晋江地区科协更名而来)。1956年,成立晋江专区科普办事处,孙力生任主任。1960年,晋江专区科协与晋江专署科委合署办公。1963年精简机构,其业务归并专署文教局。1977年12月,恢复成立晋江地区科委,下设科技普及组。1981年2月,恢复成立晋江地区科学技术协会,晋江地区科委副主任何绍先兼任地区科协负责人。1981年7月,刘润生任晋江地区科协专职副主席。发布:2022/4/30 11:30:16 | 来访:2022/4/30 11:30:16泉州人大
泉州人大-泉州人大官网。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泉州市的国家权力机关。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由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发布:2022/4/30 11:36:46 | 来访:2022/4/30 11:36:46泉州市统计局
泉州市统计局-泉州市统计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发布:2022/4/30 11:16:11 | 来访:2022/4/30 11:16:11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林业局,是泉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重新组建市林业局。将市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承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30 11:05:21 | 来访:2022/4/30 11:05:21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20年5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发布:2022/4/30 11:03:11 | 来访:2022/4/30 11:03:11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体育局,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市体育中心内,其前身为泉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1991年9月正式更名为泉州市体育局,内设办公室、群体科、竞训科、监察室和机关党总支等科室,辖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泉州市体工队和泉州市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4个直属单位。发布:2022/4/30 11:15:06 | 来访:2022/4/30 11:15:06泉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泉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福建省泉州市的一个组织机构。2018年5月28日,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30 11:20:31 | 来访:2022/4/30 11:20:31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科技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泉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三)组织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四)负责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五)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科技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管理科技事业发展基本建设。(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有关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申报工作。(七)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国际及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八)组织协调开展科技兴市(县)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各 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 源、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加强督促检查、负责相关科技统计、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除著作权外)等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营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30 10:51:16 | 来访:2022/4/30 1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