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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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财政局是三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30 12:27:50 | 来访:2022/4/30 12:27:50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三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发布:2022/4/30 12:49:32 | 来访:2022/4/30 12:49:32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商务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45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2014〕49号)要求,组建三明市商务局(加挂“三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三明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发布:2022/4/30 12:40:14 | 来访:2022/4/30 12:40:14三明市司法局
三明市司法局-三明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该局位于高岩新村3幢。三明市司法局,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30 12:26:17 | 来访:2022/4/30 12:26:17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二、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最新动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协调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帮扶活动,承担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参与起草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指导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制定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八、依法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拟订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做好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对涉台、涉侨、涉外的民间信仰活动进行引导和管理。九、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4/30 12:21:38 | 来访:2022/4/30 12:21:38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2004年6月组建成立,规格为副处级,现有事业编制118名,设有12个内设科室。中心负责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控和免疫规划;开展病原微生物、毒物、污染物检测,做好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监测评估,开展职业病诊断、健康教育与促进和预防医学研究等工作。现有在职人员102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0人(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28人、初级职称30人),固定资产总值1523.66万元;中心总面积4408平方米,拥有业务办公用房1467平方米,实验室用房2417平方米。内部布局合理,仪器设施配套,建有国内先进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艾滋病确证实验室、PCR实验室和百级净化实验室。先后获得福建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实验室(CNAS L2286)认可证书。中心成立后,致力于加快疾控人才培养,加强疾控体系能力建设,做好人才、技术储备。弘扬“以人为本,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中心精神,着力打造“培训一流的人才,配置一流的装备,掌握一流的技术,提供一流的服务”的服务品牌。先后被卫生部授予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福建省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福建省卫生厅授予救灾防病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三明市卫生计生委授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防控和处置“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H7N9流感”等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三明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发布:2022/4/30 13:01:56 | 来访:2022/4/30 13:01:56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 2003年4月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中心管理与运行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的部署和要求, 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公共资源管理办机构整合,实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服务,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并于 2007年11月1日 揭牌。新成立的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重要行政服务平台为目标,以“高效、公开、公平、文明”为核心,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实现项目服务、效能建设、绩效评估、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保障工作一体化,将中心建成行政审批服务的高效中心,机关效能建设的推进中心,公共资源管理的规范中心,使中心真正成为三明经济发展的快速通道,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发布:2022/4/30 13:00:23 | 来访:2022/4/30 13:00:2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是三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发布:2022/4/30 12:38:41 | 来访:2022/4/30 12:38:41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运行。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的建立,对于规范运作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交易条件保障。为整合我市公共资源,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易市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营造了良好的交易环境。发布:2022/4/30 13:14:20 | 来访:2022/4/30 13: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