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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
莆田市人民政府-莆田市人民政府是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莆田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发布:2022/5/1 8:06:39 | 来访:2022/5/1 8:06:39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莆田市交通运输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莆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而设立,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同时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1 8:13:51 | 来访:2022/5/1 8:13:51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莆田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城市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制度、规定、方案、办法和意见。(二)负责城市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三)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制定工作规范,推进各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事权法治化、规范化。(四)负责莆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制定数字城管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行。(五)指导各区(管委会)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市管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桥梁、雨水排水、路灯)验收移交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市管道路下的管线工程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开展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建设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负责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协调推进垃圾分类;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实施行业指导、监督,对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进行组织管理。(六)按照省政府批复和市委、市政府的分工,组织各区(管委会)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协调城市管理领域涉及各区(管委会)之间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执法。(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发布:2022/5/1 8:37:51 | 来访:2022/5/1 8:37:51莆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莆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是直属莆田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使用科、信贷科、稽核信息科5个科室,下设市直属、仙游、涵江、秀屿4个管理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1 8:46:15 | 来访:2022/5/1 8:46:15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是莆田市的法律监督机关。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2022/5/1 8:54:39 | 来访:2022/5/1 8:54:39莆田市审计局
莆田市审计局-莆田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5/1 8:07:51 | 来访:2022/5/1 8:07:51莆田市科学技术局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莆田市科学技术局是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莆田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执行科学技术法律、法规、规章和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开展科技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制定促进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规定、实施细则(办法):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并监督实施。2、组织研究制定全巾科技发展中K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旨在解决国民经济建设中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的科技攻关计划。3、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研单位运行机制、人事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利调整:推动个巾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4、研究制订我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5、研究制定我市加强高新技术发展以及工业、农业和社会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6、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丌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组织市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组织中报省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并指导实施: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科技园区有关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7、参与编制市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以及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巾级重点实验室、科研中试基地的汁划;推动尘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科技条件工作。8、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申报并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国际及对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参加自然科学类国际学术会议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市属科研机构(单位)因公出国(境)科技团组和人员的审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9、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源、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10、归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民营科技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民营科技机构、科技企业的认定及统计工作。11、归口管理全市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档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独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新建或撤销工作。12、负责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13、参与科技干部和科技副乡镇长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推动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和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具体政策规定,激励科技人员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14、负责全市科技系统科技人员培训和进修工作:负责科技系统的组织、人事、劳工管理;负责本局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15、指导、协调县(区)科技局和市直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织实施科技扶贫、创建星火密集区等。发布:2022/5/1 8:24:39 | 来访:2022/5/1 8:24:39莆田市林业局
莆田市林业局-莆田市林业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地发展相关规划。研究起草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监督管理防治沙漠化、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承担全市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负责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五)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我市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审核我市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自然保护地评审机构相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和林权流转。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七)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编制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森林旅游相关工作,承担生态扶贫相关工作。(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认定和种质资源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九)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灾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十)监督管理林业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承担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和教育工作,管理林业和草原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发布:2022/5/1 8:16:15 | 来访:2022/5/1 8:16:15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莆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36号)和《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办发〔2018〕20号),莆田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5/1 8:09:03 | 来访:2022/5/1 8: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