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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
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南平市总商会属同一机构,简称南平市工商联(总商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伴随新中国成长,南平市工商联组织应运而生。建国初期已有县级组织,1958年6月建立了地区一级组织机构,“文革”期间停止活动。1982年2月成立福建省工商联驻建阳地区工作组,1985年4月更名为办事处。1988年底建阳地区迁南平,1995年南平地区撤地设市,同年5月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每五年召开一次。截至2014年6月30日,全市工商联有会员10045个,其中企业会员5735个,团体会员153个,个人会员4157个;基层组织147个,其中县级工商联10个、异地商会82家、行业商会39家。异地商会延伸了工商联工作手臂,拓展了工作空间,目前由市工商联成立的在外异地商会16家、在内异地商会7家。市工商联于2012年1月换届,执委会由148人组成,其中主席(会长)由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兼任、专职副主席(副会长)3人、兼职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38人。根据中发〔2010〕16号文件、闽委〔2011〕5号、南委〔2011〕18号文件精神,南平市工商联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发布:2022/5/1 9:34:53 | 来访:2022/5/1 9:34:53南平市供销社
南平市供销社-南平市供销社成立于1952年5月。全市系统有1个市级供销社、9个县(市)级供销社、87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和76个社有企业。拥有经营服务网点4000多个。南平市供销社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发展为目标,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完善为农服务体系,为促进农民增收服务。全系统积极开展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回收、社区维修“六大网络”建设,积极组建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及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发布:2022/5/1 9:32:41 | 来访:2022/5/1 9:32:41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是南平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环境保护局的组织划定生态红线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发布:2022/5/1 9:12:53 | 来访:2022/5/1 9:12:53南平市水利局
南平市水利局-南平市水利局位于中山路1号,武夷大厦。主要工作是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政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拥有与之施工能力相适应的齐全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发布:2022/5/1 9:17:17 | 来访:2022/5/1 9:17:17南平市国资委
南平市国资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位于南平市汇丰大楼三层(市八一路338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监管所监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发布:2022/5/1 9:26:05 | 来访:2022/5/1 9:26:05南平市司法局
南平市司法局-南平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执法职能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自1981年正式挂牌成立至今,机构不断健全,管理日趋完善,具有一支团结协作,作风优良,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司法行政队伍。南平市司法局主管南平市公证处、南平市法律援助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和南平市律师协会、南平市公证员协会和南平市法律工作者协会三个社团组织,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行业管理。并对县(市、区)司法局及所辖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进行业务指导。市局机关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法制宣传科、法规教育科、基层工作科、“148”协调指挥中心、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等9个职能科(室),并管理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办公地点:南平市马坑路218号。发布:2022/5/1 9:09:35 | 来访:2022/5/1 9:09:35南平市工信局
南平市工信局-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2018年南平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黄拔荣。发布:2022/5/1 9:07:23 | 来访:2022/5/1 9:07:23南平市住建局
南平市住建局-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2〕87号),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城建监察和稽查工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业务进行指导。(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五)指导和协调全市城市市政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城市市容治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参与武夷新区建设管理工作。(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七)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十)推进散装水泥、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布:2022/5/1 9:15:05 | 来访:2022/5/1 9: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