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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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以及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市知识产权局。发布:2022/5/2 8:58:57 | 来访:2022/5/2 8:58:57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宁德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2 8:43:11 | 来访:2022/5/2 8:43:11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是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域、海岛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市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承担的市辖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职责调整下放给市辖区自然资源部门。规划管理职责下放后,市一级要加强对市辖区规划工作的统筹。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发布:2022/5/2 8:38:53 | 来访:2022/5/2 8:38:53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2 8:57:31 | 来访:2022/5/2 8:57:31宁德市住建局
宁德市住建局-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2 8:41:45 | 来访:2022/5/2 8:41:45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是福建省宁德市的法律监督机关。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2022/5/2 9:24:45 | 来访:2022/5/2 9:24:45宁德市邮政管理局
宁德市邮政管理局-11月13日上午,宁德市邮政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至此,全省9个设区市邮政管理局全部正式成立,标志着全省邮政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迈入一个新的阶段。市长郑新聪、省邮政管理局局长江明发在揭牌仪式上分别致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转生出席揭牌仪式。发布:2022/5/2 9:08:59 | 来访:2022/5/2 9:08:59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2年9月成立,是服务企业群众、服务发展的综合性政务平台。2017年8月经宁德市委市政府同意,迁入镜台山路9号办公大楼,新大楼共8层,总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办事大厅面积7500平方米。共入驻47个审批服务部门,7个便民服务窗口或自助服务点,入驻工作人员350多人。发布:2022/5/2 9:06:07 | 来访:2022/5/2 9:06:07宁德市审计局
宁德市审计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发布:2022/5/2 8:53:13 | 来访:2022/5/2 8:53:13宁德市人社局
宁德市人社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市公务员局合署办公,正处级。发布:2022/5/2 8:37:27 | 来访:2022/5/2 8:3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