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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
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是主管全国监察工作的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之一,于1954年9月设立,前身为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2022/4/19 10:58:49 | 来访:2022/4/19 10:58:49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发布:2022/4/19 11:10:09 | 来访:2022/4/19 11:10:0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National Administ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1] 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置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司、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医政司、科技司、国际合作司、直属机关党委。发布:2022/4/19 11:49:49 | 来访:2022/4/19 11:49:49建设部
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是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1988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2022/4/19 10:45:13 | 来访:2022/4/19 10:45:1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National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研究民族理论,展开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2019年9月6日电 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开展常规巡视。发布:2022/4/19 11:06:45 | 来访:2022/4/19 11:06:45农业部
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the PRC),为原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垦、乡镇企业和饲料工业等产业的国务院直属部门之一。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将农业部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将农业部的草原防火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将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农业部。发布:2022/4/19 10:41:49 | 来访:2022/4/19 10:41:49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22/4/19 11:04:29 | 来访:2022/4/19 11:04:2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发布:2022/4/19 11:53:13 | 来访:2022/4/19 11:53:13商务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2/4/19 10:49:45 | 来访:2022/4/19 10:49:4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承担。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22/4/19 11:14:41 | 来访:2022/4/19 11: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