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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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协助南京市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制度以及改革方案。发布:2022/10/18 14:40:47 | 来访:2022/10/18 14:40:47南京市司法局
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司法局网站,南京市司法局官网。南京市司法局位于北京东路43号2台城办公楼,职责是管理与监督。黄永祥为南京市司法局局长。发布:2022/10/18 14:30:59 | 来访:2022/10/18 14:30:59南京市审计局
南京市审计局-南京市审计局,南京市审计局官网,南京市审计局网站。南京市审计局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局,其基本职能有: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向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以及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等。审计局按照职能不同设有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与企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等机构等。发布:2022/10/18 14:39:23 | 来访:2022/10/18 14:39:23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南京市绿化园林局网站,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官网。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59〕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5〔4〕号)规定,设立南京市绿化园林局,挂南京市林业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绿化园林和林业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发布:2022/10/18 14:35:39 | 来访:2022/10/18 14:35:39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市级机关后勤事务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等职能。下属5个事业单位,为市级机关提供会议保障、餐饮住宿、物业管理、车辆保障、医疗保健、幼儿保教等服务。发布:2022/10/18 14:44:59 | 来访:2022/10/18 14:44:59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是南京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2022/10/18 14:36:07 | 来访:2022/10/18 14:36:07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函》、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设立,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发布:2022/10/18 14:50:07 | 来访:2022/10/18 14:50:07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的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布:2022/10/18 14:51:59 | 来访:2022/10/18 14:51:59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城管局,南京市城管局网站,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城市综合管理的责任。发布:2022/10/18 14:35:11 | 来访:2022/10/18 14:35:11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网站,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59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5〕4号)规定,设立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简称市房产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统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发布:2022/10/18 14:33:47 | 来访:2022/10/18 14:3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