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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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徐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徐州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10/22 10:41:45 | 来访:2022/10/22 10:41:45政协徐州市委员会
政协徐州市委员会-政协徐州市委员会,徐州市政协委员会。1949年9月,徐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首次召开。从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始,选举产生了徐州市协商委员会,并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职权,同时又执行统一战线任务。1955年7月,政协徐州市委员会第一届政协委员会在原徐州市协商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改组成立,至今已历十五届。发布:2022/10/22 10:49:27 | 来访:2022/10/22 10:49:27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市国资委,徐州市国资委员会,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徐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发布:2022/10/22 10:39:39 | 来访:2022/10/22 10:39:39徐州市商务局
徐州市商务局-徐州市商务局,徐州市商务局官网,徐州市商务局网站。徐州市商务局是隶属于徐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徐州市商务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发布:2022/10/22 10:33:21 | 来访:2022/10/22 10:33:2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7月,2010年3月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面积293.6平方公里,享有省级审批权限。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徐州市对外开放的先导区、产业升级的示范区、创新创业的活力区、生态宜居的新城区。2015年,开发区建成区面积100多平方公里,建设了装备制造产业园、光伏产业园、清洁技术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发布:2022/10/22 10:46:39 | 来访:2022/10/22 10:46:39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住建局,徐州市住建局官网,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徐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10/22 10:29:51 | 来访:2022/10/22 10:29:51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徐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徐州市农业农村局是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牌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12号),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任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杨亚伟。发布:2022/10/22 10:32:39 | 来访:2022/10/22 10:32:39徐州市统计局
徐州市统计局-徐州市统计局,徐州市统计局官网,徐州市统计局网站。徐州市统计局位于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设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10/22 10:41:03 | 来访:2022/10/22 10:41:03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州市发改委,徐州市发改委网站,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徐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10/22 10:23:33 | 来访:2022/10/22 10:23:33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徐州市人防办,徐州市人防办官网,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民防工作的综合协调、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的职责。增加负责防护级别为5级以下(含5级)的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报废审批。发布:2022/10/22 10:43:09 | 来访:2022/10/22 10: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