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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江苏省工信厅,江苏省工信厅网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制定本规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10月,组建成立。发布:2022/4/21 18:07:45 | 来访:2022/4/21 18:07:45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发改委网站,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 《中共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印发〈江苏省机构 改革方案)的 通知》 (厅字〔2018〕98号 )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办〔2019〕84号),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发布:2022/4/21 18:04:59 | 来访:2022/4/21 18:04:59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网站,江苏省国资委官网。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 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发布:2022/4/21 18:35:25 | 来访:2022/4/21 18:35:25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发布:2022/4/21 18:21:35 | 来访:2022/4/21 18:21:35江苏省民宗委
江苏省民宗委-江苏省民宗委,江苏省民宗委网站,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与省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发布:2022/4/21 18:09:08 | 来访:2022/4/21 18:09:08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江苏省财政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制定本规定。 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财政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1 18:14:40 | 来访:2022/4/21 18:14:40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根据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主要职能是将原来分散在民政、人社和军队有关部门的职能整合。2018年11月17日,新组建的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正式挂牌。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等。组织指导全省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发布:2022/4/21 18:29:53 | 来访:2022/4/21 18:29:53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厅网站,江苏省公安厅官网。江苏省公安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发布:2022/4/21 18:10:31 | 来访:2022/4/21 18:10:31江苏省人社厅
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人社厅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双重领导。发布:2022/4/21 18:16:03 | 来访:2022/4/21 18: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