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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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统计局
扬州市统计局-扬州市统计局,扬州市统计局官网,扬州市统计局网站。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设立扬州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发布:2022/11/4 13:27:08 | 来访:2022/11/4 13:27:08扬州市水利局
扬州市水利局-扬州市水利局,扬州市水利局官网,扬州市水利局网站。扬州市水利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扬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6号),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扬州市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任扬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康盛君。发布:2022/11/4 12:53:07 | 来访:2022/11/4 12:53:07扬州市委党校
扬州市委党校-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是中共扬州市委直接领导下的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的重要部门。现校址位于风景秀丽的扬州市西区新城。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建立于1983年,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中共扬州地委党校”。原校址位于扬州市念四路90号,1993年迁至文昌西路10号,2008年迁至西区新城七里甸路1号(现校址)。发布:2022/11/4 11:52:56 | 来访:2022/11/4 11:52:56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1993年10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扬州经济开发区。2006年10月,扬州出口加工区正式通过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2009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复函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扬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目前,开发区管辖面积约13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0万,下辖施桥、八里、朴席三个乡镇和文汇、扬子津两个街道办事处。发布:2022/11/4 12:08:38 | 来访:2022/11/4 12:08:38扬州市税务局
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税务局官网,扬州市税务局网站。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是扬州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下辖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14个内设机构,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2个直属机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2个派出机构,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3个事业单位,、江都、高邮、仪征、宝应、邗江国家税务局6个所属机构和扬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214人。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扬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发布:2022/11/4 13:45:27 | 来访:2022/11/4 13:45:27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2022/11/4 12:40:02 | 来访:2022/11/4 12:40:02扬州市信访局
扬州市信访局-扬州市信访局,扬州市信访局官网,扬州市信访局网站。扬州市信访局是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扬州市信访局局长:高长明。发布:2022/11/4 13:32:22 | 来访:2022/11/4 13:32:22扬州市气象局
扬州市气象局-扬州市气象局,扬州市气象局官网,扬州市气象局网站。扬州市气象局隶属于江苏省气象局,同时又是扬州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扬州市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实行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在江苏省气象局和扬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负责基本气象业务、社会公众服务和决策气象服务等多方面的工作,承担着扬州市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发布:2022/11/4 13:42:50 | 来访:2022/11/4 13:42:50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财政局官网,扬州市财政局网站。扬州市财政局位于江苏扬州市成立于2010年7月29日,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设立扬州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2/11/4 12:34:48 | 来访:2022/11/4 12:3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