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余政府机构相关站点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余市市监局,新余市市监局官网,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根据新余市委、市政府下发《新余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余发〔2014〕24号),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一”,组建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工作,2015年2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2020年9月,江西省政府决定,授予其“2017-201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发布:2023/1/30 10:54:49 | 来访:2023/1/30 10:54:49新余市交通运输局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新余市交通运输局,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新余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原新余市交通局是为新余市人民政府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公路、水路的路政、港政的行业管理和道路的运政、运输组织管理等工作。正处级。发布:2023/1/30 10:27:13 | 来访:2023/1/30 10:27:13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余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9号)、《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字〔2019〕1号)精神,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任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晓明。发布:2023/1/30 10:25:41 | 来访:2023/1/30 10:25:41新余市应急管理局
新余市应急管理局-新余市应急管理局,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新余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新余市应急管理局是新余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发布:2023/1/30 10:56:21 | 来访:2023/1/30 10:56:21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余市卫健委,新余市卫健委官网,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新余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1/30 10:36:25 | 来访:2023/1/30 10:36:25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余市发改委,新余市发改委官网,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余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9号)、《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字〔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现任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钟桂林。发布:2023/1/30 10:11:53 | 来访:2023/1/30 10:11:53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官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3/1/30 11:00:57 | 来访:2023/1/30 11:00:57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新余市自然资源局官网,新余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新余市自然资源局(简称“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3/1/30 10:24:09 | 来访:2023/1/30 10:24:09新余市人民政府
新余市人民政府-新余市人民政府,新余市人民政府官网,新余市人民政府网站。新余市人民政府是江西省新余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中国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88号。1949年7月14日,新喻解放,属袁州专区(专员公署驻宜春)。1953年,新喻县属南昌专区(袁州、南昌两专区合并,称南昌专区,专员公署驻南昌)。1957年5月,国务院公布,将新喻改名新余。1960年9月,为适应钢铁工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余县设立新余市,由省直辖。1963年,由于新余钢铁工业建设规模压缩,撤销新余市,恢复新余县,仍属宜春专区(后改称宜春地区)。198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余市,并将宜春地区的分宜县划归新余市管辖。1983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新余县管辖的范围内设置渝水区。发布:2023/1/30 10:10:21 | 来访:2023/1/30 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