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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曾是主管全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2008年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该方案包括,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1998年,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组建信息产业部。2008年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该方案包括,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2/4/19 10:56:33 | 来访:2022/4/19 10:56:33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是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发布:2022/4/19 11:52:05 | 来访:2022/4/19 11:52:05卫生部
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曾是主管卫生工作的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之一,其前身为1949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发布:2022/4/19 10:57:41 | 来访:2022/4/19 10:57:41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22/4/19 11:04:29 | 来访:2022/4/19 11:04:29外交部
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外交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内主管外交事务的组成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世界其他国家政府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成立于1954年9月,其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外交部办公大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每年定期向公众开放,平均一年两次。发布:2022/4/18 14:45:22 | 来访:2022/4/18 14:45:22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拟订对外援助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统筹协调援外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方案和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监督评估实施情况等。援外的具体执行工作仍由相关部门按分工承担。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019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发布:2022/4/19 11:21:29 | 来访:2022/4/19 11:21:29司法部
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9年9月6日电 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司法部开展常规巡视。发布:2022/4/19 10:42:57 | 来访:2022/4/19 10:42:57人事部
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1982年将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编制委员会合并而成。1988年,因另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82年2月2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组建劳动人事部。将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编制委员会合并而成。1988年,因另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发布:2022/4/19 10:54:17 | 来访:2022/4/19 10:54:17铁道部
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Ministry of Railway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曾是主管铁路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2013年3月10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国务院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发布:2022/4/19 10:48:37 | 来访:2022/4/19 10:48:37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COSTIND)是原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建立于1982年5月10日,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已撤销,其大部分职能归于现在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2/4/19 11:07:53 | 来访:2022/4/19 11:07:53